疫情防控期间 来拉返拉人员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为坚决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居家留观政策,提高通行效率和减少您不必要的出行麻烦,请您在进入拉萨市辖区时注意以下事项:

1、从区外通过航空、铁路、公路进入我市的所有人员,体温检测发热的将送往指定医院留观,体温检测正常的均要执行居家留观或在宾馆留观的相关规定。

2、进入我市社区、小区、单位居家留观的人员,要在到达居住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居委会(社区警务室)进行报备(咨询电话附后)。居家留观期满的由社区按规程办理解除留观证明,凡不进行报备的,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将通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问责,对拒不执行留观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居家留观期间,请您自觉遵纪守法,做到不造谣、不传谣。相关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您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等正规媒体了解掌握。同时,要严格按照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居家留观要求,不得擅自外出。

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拉萨市公安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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