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打工前,我先把账清了。”

韩某

秦助理,法院寄给我的执行通知书我收到了,我已经联系黎某,中午到法院先还30000元,您中午有时间吧,一下我们去找您......

秦助理

有时间,你们过来吧!


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秦华健接到了一通主动履行义务的电话。来电的是韩某,一起拖欠货款案件中的被执行人。

当天中午,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助理秦华健的指导下直接在法院门口签订了和解协议……

具体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事情的来龙去脉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被执行人韩某与申请执行人黎某口头协商,黎某向韩某销售木材,后经双方结算确认销售木材款为99520元。

韩某在支付黎某部分木材款后,因无钱支付余下货款,即向黎某出具欠条一份,注明尚欠黎某货款70000元,半年内还清。后经黎某多次催讨,韩某一直没有付款。

“出去打工前,我先把账清了。”


为追回欠款,黎某将韩某诉到南丹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韩某自愿于2019年12月15日前支付货款7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占用费用给黎某。调解协议生效后,韩某并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2020年1月3日,黎某向南丹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法院依法向韩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电话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并多次与韩某强调务必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随着各地复工复产,韩某担心外出务工受限制,决定先归还部分欠款,便主动约黎某到法院协商,于是就有了主动联系法官助理秦华健的那一幕。

“出去打工前,我先把账清了。”

当天中午,韩某直接将30000元现金拿到法院,在法院门口清点后交给黎某。

法官助理秦华健根据双方意愿制作和解协议书,二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剩余欠款双方约定韩某在2021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付给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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