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靈活精準:浙江執行抗“疫”之策

善意靈活精準:浙江執行抗“疫”之策

江山法院院長謝炳連(中)帶隊深入轄區企業,幫助協調解決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和困難。 周凌雲 攝

善意灵活精准:浙江执行抗“疫”之策

2月6日,湖州市南潯區法院通過交界卡口交換材料,委託吳興區法院為一小微企業線下解凍賬戶。 王瓊嫻 攝

企業是經濟的重要主體,企業的生產運營,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如何確保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都要硬、兩戰都要贏”,努力將疫情對企業的影響降到最低?浙江法院找準執行工作的結合點和切入點,有針對性地提出應對的實招硬招,強化善意執行理念,因案施策,精準幫扶,採取靈活執行措施,有效紓解“疫”線企業困境,為全省經濟逆勢平穩運行增添“司法動能”。

■綠色通道

讓勝訴權益快速兌現入賬

2月19日一大早,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執行服務大廳電話急促響起,杭州某控股集團委託代理人來電,稱公司有個勝訴案件剛生效,想立即申請強制執行。

“我們在訴訟階段成功財產保全了2242萬元,希望能儘快將該筆款項執行到位,企業復工復產需要現金流,這筆不小的數目可緩解當前的緊迫局面。”值班人員經過核實後,迅速啟動審判、立案、執行部門聯動機制,不到1小時就完成了執行立案。

2月20日,2242萬元執行款扣劃到位,第一時間匯入申請人的收款賬號內,整個執行過程用時不到24小時。

立案後三天內,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敦促被執行人自動履行3000萬元,到位率97.66%,有效緩解了申請執行人杭州某集團公司復工復產的資金需求。

“疫情防控期間,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是當務之急。”全省各級法院積極出臺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便利的司法保障意見,受到了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的肯定和企業主的好評。

早在1月2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關於防控抗擊疫情期間執行工作相關事項的通知》,強調審慎採取執行措施、全面貫徹善意執行理念。2月5日,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緊急開闢執行快速通道支持防疫企業、困難企業的九條措施》,支持、幫助參與防疫物資生產的相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企業共渡難關。杭州、寧波、溫州、紹興、嘉興、湖州、金華、台州、麗水、舟山等地和寧波海事法院陸續出臺穩企業促發展保障意見,按下司法保障“快進鍵”,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打贏發展總體戰。

“病毒無情彰顯了司法溫情。”2月13日,浙江舟富食品有限公司收到了岱山縣人民法院預支付的一筆執行款,讓企業戰“疫”復工吃了一顆定心丸。

受疫情影響,舟富公司生產經營面臨巨大資金壓力。2019年底,舟富公司曾受讓了岱山法院主持拍賣的某漁業公司整體資產拍賣後的部分債權,資金尚在分配期。舟富公司向法院申請,提出能否提前支付債權受償還可得款項,以緩解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巨大的現金流壓力。

“雖然該筆債權支付尚未走完法律程序,但該公司的申請符合當前疫情期間企業復工生產的精神,按照預定的分配方案,舟富公司可分配得到1340多萬元。”岱山法院在無超額支付風險的前提下,為其開闢“綠色通道”,提前預付執行款500萬元。

而在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算了一道“數學題”,就一攬子解決了小貸公司和部分小微企業的後顧之憂。

某小貸公司是一起案件的申請執行人,2020年2月18日,南潯法院變賣成交了被執行人在上海的一處房產,503萬元購房款在次日全部轉入法院執行款案款專戶。

在等待債權變現期間,很多小微企業向小貸公司借款,用於購買生產資料、支付工人工資等。資金的不斷流出,讓小貸公司的自身運營也捉襟見肘,而那些急缺資金週轉復工的小微企業主更是心急如焚。

2月26日,小貸公司負責人通過電話和移動微法院向執行法官說明情況,請求支招。

“按照規定,執行款必須扣除房產過戶所產生的各種稅費和執行費等費用後才能發放,而因為疫情管控,一時半會兒沒法到上海辦理過戶手續。但企業等不了,復工復產拖不得!”南潯法院研究後決定,把各筆需扣除的費用以最大金額計,提前向該小額貸款公司發放執行款300萬元,餘額待交納相關費用後另行發放,多家小微企業復工復產的“資金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善意執行

為困境企業騰出迴旋餘地

三門縣某合成革有限公司因汙染環境罪,被三門縣人民法院判處罰金及賠償金共計300萬元,公司原負責人及股東也被判刑坐了牢,原本運營正常的公司陷入癱瘓。

“希望法院給予一定的寬限期,每個月支付一部分,公司步入正軌後,我們會一次性履行的。”罰金刑移送執行後,該公司新任負責人鄭某找到執行法官,表達了自己的想法。

“公司主營業務有一定市場前景,經營得當,完全可以起死回生。”執行法官變更強制執行措施為查封機械設備,並允許公司繼續使用。在疫情防控期間,執行法官還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繫,積極為該公司爭取銀行信貸支持,目前銀行貸款審批手續已經辦好,放款後就可以把剩下的罰金履行完畢。

“我們要求全省法院切實強化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提倡對暫時陷入困境的企業‘放水養魚’,杜絕‘竭澤而漁’。”浙江高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魏新璋介紹,對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院積極主動促成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自動履行;對暫時受困企業提出的臨時解除保全轉貸融資的申請,進行綜合評判,協調各方,在確保解封轉貸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幫助企業解封轉貸,努力為企業拓展生存和發展空間,幫助企業化解危機、走出困境。

雲和縣人民法院對涉企未結執行案件進行排查分類,全面掌握企業復工復產情況以及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問題。

鄭某申請執行梁某、雲和某建築公司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在疫情發生之前進入執行程序,雲和法院凍結了兩被告的銀行賬戶。2月下旬,被告建築公司打來電話,反映其賬戶因被凍結,無法支付企業購買復工復產所需的口罩預付款,希望法院能協調解決。

對此,執行法官通過移動微法院、電話等及時與申請人鄭某和該建築公司負責人進行溝通,結合梁某賬戶被凍結情況,通過執行系統解除了對建築公司賬戶的凍結。該公司負責人連聲道謝:“感謝法院,這下我們可以早點復工生產了!”

浙江全省法院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緊貼疫情防控實際,找準加大強制執行力度與善意文明執行的平衡點、法院執行工作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結合點,採取更加靈活、高效的執行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企業的影響,實現執行效率、經濟效益、法律效果、社會穩定相統一。

在以蘇州澄湖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為被執行人的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中,直接查封、凍結企業資產最為便捷,但可能導致該公司無法通過正在進行的蘇州市中小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綠色貸款審核,對企業復工復產影響重大。德清縣人民法院在瞭解情況後,另闢蹊徑,以第三方到期債權為切入口,組織三方溝通協商,最終優先執行第三方到期債權100餘萬元,使企業免受直接影響。

在執行一起涉建築公司保全裁定過程中,遂昌縣人民法院考慮到凍結賬戶可能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發放等風險,便積極與申請人溝通,找準雙方利益平衡點,通過“換封”方式解除了對企業存款的凍結,轉而對企業一處不動產在同等標的範圍內予以查封。此舉既確保了申請人實現債權不受影響,又減少企業經濟損失風險。

■“疫”事特辦

保“疫”線物資供應開足馬力

某集團公司系江山市生產消防裝備產品的企業,疫情發生後,該公司積極豐富產品生產線,加班加點開始投產隔離服等防護用品。

毛某系該集團公司的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其還是某旅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前,因某旅遊公司涉及一筆450萬元的借款本息未還,進入執行程序後,江山法院依法對毛某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

“因疫情防控需要生產防護服、隔離服,而限高措施給公司實際控制人毛某外出商談、採購機器設備及原材料等帶來諸多不便,同時也無法獲得銀行授信,後續資金保障也是個大問題。”2月21日,該集團公司向江山法院申請解除對毛某的限制高消費措施。

接到申請後,江山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吳儉馬上聯繫毛某,要求其在線提交了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相關部門指導意見書、機器設備原材料採購合同等證明材料,並通過電話和微信等途徑向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核實了相關情況。

“先還150萬元,餘款在3月底還清。”毛某對涉案欠款作出了還款承諾。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急需防護物資的情況下,綜合考慮毛某的情況,我們經過評議,最終決定暫時解除限制高消費措施,方便其採購相關原材料,有效保障企業進行防護物資的生產。”吳儉表示。

隨著各大企業的復工復產,消毒液、體溫計等防疫物資變得更加緊俏。浙江法院用足用好修復信用手段,為抗疫重點企業開闢融資特別通道,提增企業償債能力,實現復工復產盈利、保障防疫物資和案件執行“一舉數得”,為疫情防控展現執行擔當、貢獻執行力量。

浙江長生鳥藥業有限公司是一家84消毒液生產企業,日產能50噸。因為其他企業金融貸款提供擔保涉訴,併成為被執行人。

2月9日,該公司被諸暨市人民政府確定為當地首家84消毒液生產企業,消毒液供不應求。為進一步融資擴大生產投入疫情防控,2月19日,該公司向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申請信用修復。

經協調,主債務人作出履行計劃和承諾並取得債權人理解,越城法院為該藥業公司修復信用,並暫緩採取賬戶凍結等強制措施,保障該公司生產。

在龍游縣,有6家口罩原材料生產企業,其中有4家企業作為申請執行人在龍游縣人民法院有9件案件未執行完畢,涉及標的額230萬元。

為此,龍游法院確定由執行局長負責包案,並組建疫情防控期間法院執行小組與工作群,緊急開展專案執行工作。執行幹警通過移動微法院、電話聯繫、網絡查控等方式強化案件執行,很快為企業追回執行款78萬元,控制被執行人名下存款10多萬元。

2月11日,浙江恆耀新材料有限公司負責人找到蘭溪市人民法院,申請臨時使用破產企業正在等待司法處置的廠房,進行防護服原材料生產。

恆耀公司是一家生產醫療物資原材料的企業,此前通過司法拍賣,購入了一家破產企業名下的複合膜生產線設備,準備擴大生產。但受疫情影響,購入的設備滯留在破產企業廠房內無法搬運。

一邊是防護物資短缺,一邊是購得的機器設備閒置無法投產。蘭溪法院法官立即趕赴企業實地勘察、論證生產事宜,並與破產管理人研究,做好其他債權人工作。隨後,法院特事特辦,緊急同意恆耀公司臨時租用破產企業廠房進行生產,保證防疫物資儘快馳援戰“疫”一線。

2月14日,經法院協調,兩條複合膜生產線開足馬力生產,日產量可達10噸,能為多家防護服制造廠家提供原材料。

2月24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助企服務專員陳燕瞭解到,一家制作口罩最外層和最裡層的水刺布公司,希望法院解除對其賬戶的凍結。

原來,由於為他人擔保,水刺布公司對一筆1490萬元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溫州中院凍結了其銀行賬戶。

水刺布公司是防疫物資配套生產重點企業,溫州中院執行局召集相關人員研判後認為,本案已有大額財產抵押擔保,該抵押財產基本可履行債務,且雙方當事人也在良性溝通協商中,解除銀行賬戶凍結並不影響債權人受償,遂於2月25日解除了對其相關銀行賬戶的凍結。

而在3月3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收到水刺布公司要求解除對其房產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的查封申請後,快速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並第一時間聯繫溫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次日,該中心依據裁定完成了解封。從當事人申請、審核證據、解除查封不到一天,就化解了該企業為購置口罩中間層——熔噴布生產線設備的融資難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