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法院 女法官善意执行化解纠纷

法新融媒讯(文/图赵东海 王世哲)近日,刘某某在小河某卫生所看病时,被主治医生违反诊疗规定进行治疗,造成其财产损失共计34130.94元,生效判决书判决该损失由卫生所承担。判决生效后,卫生所未按照判决确定的给付内容对刘某某予以赔偿,且态度冷漠,毫不关心,刘某某无奈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浚县法院 女法官善意执行化解纠纷

执行局女执行法官路畅接手该案后,认为被执行人作为当地的一家卫生所,不该承担不起3万多元的赔偿数额,原本欲将其账户进行冻结。但经电话联系后得知,因“新冠”疫情的爆发,卫生所一直都未营业,经营收入一落千丈,且医生作为村医每天都在村中为村民量体温、报结果,确实也无暇顾及该案。经路法官劝说,该卫生所同意先拿出10000元赔偿款,余款项于今年付清。

路法官了解到这一事实后,为了使该乡镇卫生所在疫情期间发挥其更大的作用,卫生所的医生能够安心顺利的履行村医的职责,决定先不采取强制措施。3月12日,路法官将这一考虑告知申请人刘某某后,其当即表示理解和同意,双方及时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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