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企业,疫情期间需要注意这些法律问题

自疫情发生以来,尤其各省陆续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后,医药领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引发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广泛关注。

医疗器械企业,疫情期间需要注意这些法律问题


药械生产与经营企业,这些合规问题注意


疫情防控期间,医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各类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医疗器械企业,疫情期间需要注意这些法律问题


特别是生产、销售国务院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中的药品、新型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及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药品,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及相关诊断试剂、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关注以下合规重点:

★(1)药械生产企业应关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是否落实全过程合规的主体责任和严格出厂检验与放行的各项要求;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擅自生产的行为;生产的医用防护产品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要求;是否存在回收利用医疗废弃物的行为。

★(2)药械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所售药械的注册证明文件、进货渠道、储运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从合法渠道购入药械,按照法规规定和说明书要求储存运输;是否存在以普通、工业用防尘口罩冒充医疗用口罩,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失效口罩的行为;是否存在哄抬价格行为;是否存在经营医疗废弃物的行为。

★(3)药械网络销售企业是否严格质量管理,能否确保网售药械可追溯。

【参考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通知》(国药监法〔2020〕3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10部委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会议精神。

医疗器械企业,疫情期间需要注意这些法律问题


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且在我国境内尚无同类产品上市,或虽在我国境内已有同类产品上市,但产品供应不能满足疫情防控应急需要的医疗器械,经国家药监局特别专家组确认可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办理。

对于应急审批的医疗器械,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例如第二类应急审批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受理后,药品监管部门在5日内完成技术审评;技术审评结束后,在3日内完成行政审批。第三类应急审批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受理后,药品监管部门在10日内完成技术审评;技术审评结束后,在3日内完成行政审批。

但在产品注册、生产许可和监管方面,仍需遵循《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为应对疫情应急审批的医疗器械,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在批准该医疗器械注册时要求申请人在产品上市后进一步完成相关工作,并将要求载明于医疗器械注册证中。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疫情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参考依据】国家食药监局《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国食药监械〔2009〕565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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