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爾區人民法院:“禁足”與“遠足”基層女法官白夜戰“疫”十四日回眸

海拉爾區人民法院:“禁足”與“遠足”基層女法官白夜戰“疫”十四日回眸

本網訊:作為一名法官,審判好每一起案件,是天職;作為一名老黨員,衝鋒在戰“疫”一線,是本分。2月4日至17日,我榮幸地成為一名普通的網格員,下沉到社區,為老百姓服務。同時,兼顧審判工作。兩種工作體驗,很是不同:做審判員,更多時候,言行參照判決書標準;做網格員,更貼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更接地氣。今天,雖然我已返回審判崗位寫判決,但戰“疫”期間的很多畫面,依然會在不經意間,在腦海中循環播放。比如,那十四個白夜的“禁足”與“遠足”。“禁足”,本意為禁止外出。戰“疫”語境下,含義為“呆在家,別給國家添亂”,“宅,就是為祖國做貢獻”。在禁足初期,有些人各種不適應,不習慣。殊不知,太多負有職責與使命的人,正在“為大家,舍小家”,不懼風險,迎難而上,戰“疫”在各戰線,甚至多線作戰。“遠足”,指比較遠的徒步旅行,乍看似乎與“禁足”矛盾,但有例外:空曠環境。疫情嚴重階段,因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停運,單位車全部部署到社區。平時“兩路車”上班的我,如凌晨交接班,則乘坐單位車;如值白班,即啟動“遠足”模式,從家“遠足”到值班社區。我的家,在海拉爾伊敏河上游、西岸。值班社區,在伊敏河下游、東岸。首次穿越海拉爾城時,通過百度地圖,“摸著石頭過河”。經查,兩點間約5.5公里,抄近道需在約零下四十度的溫度下斜穿伊敏河。於是,我全副武裝,穿上大棉褲、厚毛衣、戴上毛線帽,外套一件厚厚的過膝紅色羽絨服,腳蹬雪地靴,戴口罩,再把羽絨服帽子戴起來,疑似愛斯基摩人。穿越人跡罕至、“頓失滔滔”的大河,賞“北國風光,千里冰封,萬里雪飄”,“殺”出一條“雪路”。然後,沿著河邊走,過海橋,過哈薩爾橋,過中央橋,一步一步移動,一點兒一點兒靠近目標。白茫茫的大地,真安靜,小宇宙隨即爆發:若是夏季,弄一葉小舟,順流而下,直抵小區,豈不好?再或者,乾脆蛙泳入水,“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閒庭信步”,豈不妙?……

“遠足”到執勤點時,我的眼睫毛結出了許多小冰碴兒,將上下睫毛凍結在一起,需要用手指融化。帽子四周也掛滿了霜,頗為有趣。抬腕看錶,用時50分,頓感自豪,正所謂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戰“疫”之路,“山高路遠坑深,大軍縱橫馳奔。誰敢橫刀立馬?唯我英雄人民!”(陳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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