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髮際線的“進口”健髮梳,產地到底是哪裡?

隨著生活壓力山大,越來越多的“80後”、甚至“90後”發現,自己的髮際線越來越靠後,健發、防脫髮迫在眉睫。這不,陳先生就將目光投向了一款美國進口的健髮梳。可是,商家標榜的原裝進口就一定產自國外嗎?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審結了一起消費者與某知名電視購物之間因健髮梳產地引發的糾紛。二審認定,電視購物將產地臺灣的健髮梳宣稱為美國原裝進口,存在欺詐,維持一審關於電視購物退一賠三的判決。

拯救髮際線的“進口”健髮梳,產地到底是哪裡?

花高價買了“美國”梳子

陳先生在看電視的時候發現,某知名電視購物正在推銷一款健髮梳,號稱是美國原裝進口的光學健髮梳,可以改善頭皮狀況,促進頭髮生長。摸摸頭頂的髮量,陳先生心想這不正是自己需要的“神器”嘛!

因為廣告時間短,為了確認產品的產地和性能,他登陸到該電視購物的官方網站再次查詢,網頁上對該健髮梳的產地載明是美國,這讓陳先生心動不已,立馬下單。收到貨後,陳先生拿起手機,打算錄製一個開箱Vlog(視頻博客),卻在看到健髮梳的那一刻傻眼了:Made in Taiwan(臺灣生產)。

明明說好的美國原裝進口,怎麼會產地臺灣呢?陳先生立馬與客服取得了聯繫,卻被告知:“電視節目開始說的是原裝,後來導演更正過來了,另外根據美國法律規定,70%以上的配件是美國的才可以標識為美國產的。”協商未果下,陳先生將電視購物告上法庭,請求判決電視購物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

到底產自臺灣還是美國?

陳先生認為,商品的產地應當按照一般人的通常思維判斷,即依據商品上標註的產地為準,該商品的產地應為臺灣。電視購物在宣傳中都宣稱該健髮梳為美國進口,屬於欺詐,需要承擔三倍賠償責任。

電視購物則認為,該商品的產地信息,其是主要依據所對應的進口報關單確定的,公司在該產品宣傳時使用了報關單上的信息,不存在欺詐的故意。健髮梳的核心部件是由美國公司生產,其品牌屬地為美國,公司提供的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能證明產品的貿易國、啟運國和原產國都是美國,公司已做到了如實公示告知,並未存在隱瞞或告知虛假情況的行為,不存在欺詐行為。

混淆商品產地屬於欺詐消費者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陳先生與電視購物客服之間的通話錄音以及網頁上的商品信息可以認定,電視購物具有欺詐故意,判令電視購物承擔退一賠三責任。電視購物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庭審中,陳先生提交健髮梳實物,其標籤上明確記載“Made in Taiwan”,外包裝上有由銷售代理商加貼的中文標籤,其上記載健髮梳的原產地是美國。

上海一中院認為,民事欺詐是指行為人故意欺騙他人,使對方陷入錯誤判斷,並基於此錯誤判斷作出意思表示的行為。經查明,電視購物在經營該類健髮梳前,均交由其內部質檢部門對該商品進行查驗。因此,其理應注意到健髮梳標籤上所載明的產地信息與報關單的記載不相符。

雖然電視購物主張健髮梳的核心部件是美國製造,但未提交證據加以證明,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因此,一審法院認定電視購物在向陳先生銷售健髮梳過程中存在欺詐,並無不當。

法官說法:

二審主審法官尤家培指出,商品產地國、商品進口國以及商品品牌屬地均為不同概念。通常來說,商品產地與商品質量存在一定關聯,商品產地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考量因素,經營者故意不提供商品準確產地信息的行為應認定為欺詐。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文中人名為化名)。

新民晚報記者 宋寧華 通訊員 王長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