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產權”不是指房子的使用年限?你是否也弄錯了?

產權年限,一直都是購房者特別關注的問題。很多人都不懂為什麼房子會有40年、50年和70年產權之分,有的會以為這就是房子的使用年限,甚至有人延伸出房子只能住幾十年就不行了,是不是質量不好。也經常會有人問:是不是產權年限到期了,房子就不能住了?

“70年產權”不是指房子的使用年限?你是否也弄錯了?

其實,這70年產權並不是所謂的房屋使用年限,因此用產權問題說房子的質量不過關,實在是沒有必要的。此外,嚴格上來講,70房屋產權年限並不是說你只能在屬於自己的房子裡住70年,而是指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年限。

“70年產權”不是指房子的使用年限?你是否也弄錯了?

我們在買商品房的時候,實際上到手的產權年限只有六十多年了,但是這個也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不過反過來想想,建築材料的壽命確實沒有六七十年,有個三四十年就不錯了,所以用產權年限和房子實際年限進行對比也是可以的。 說到這兒,很多的朋友都會問了,那麼產權到期我們該怎麼辦呢?這個大家也不用擔心,如果你住的房子它依然可以使用,當然,國家也是有著人性化的解決方法,到期之後,可以自動的續期。 一種是延長土地的使用年限,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一種是如果遇到規劃,國家需要土地和房屋,那麼也可以給予你安置補償,這個就是拆遷的意思。所以大可不必擔心。

“70年產權”不是指房子的使用年限?你是否也弄錯了?

你是否也理解錯了70年產權的含義呢?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