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為何物?——一個基督徒眼中的擇偶觀

引言

今年的情人節,如果不是因為疫情,相信當晚的大街小巷會充滿一對對的戀人,而花店裡的玫瑰花也將被“洗劫一空”。拉著戀人的手,含情脈脈地看著對方,是多麼浪漫!戀愛的感覺是那麼美妙,它會讓你神采奕奕,眼目放光,它會讓你沉浸在那種滋潤的感覺而無法自拔。熱戀中的雙方早已將對方當成了他的牛郎織女,哪還會在乎旁人的眼光。俗話不是說,“情人眼裡出西施”嗎?那種奇妙的愛意與幸福的感覺會讓你覺得眼前的這個人就是世界上最棒的。那麼,這是否就是愛情的全部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情為何物?——一個基督徒眼中的擇偶觀


如果兩個人是完全投入的,那麼他們遲早會發生矛盾。不管他們的性格是相似的也好,還是互補的也罷,兩個人相處在一起總會有不同的習慣,對待事情的看法也總會有不一致的地方。既是如此,怎麼會沒有矛盾,怎麼會沒有摩擦呢?如果是這樣,那麼這些摩擦會不會熄滅愛情之火呢?這個問題我們得一分為二來看,一方面應當積極地看待摩擦,有摩擦不一定是件壞事,至少它能讓你在熱戀中不致喪失了理智,讓你看到對方也有不足的一面,是需要你去包容的。另一方面,也要小心處理這種矛盾。不要動不動就叫雙方的家長來處理,也不要動不動就以分手來威脅。因為有矛盾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只要我們正視它,允許它的存在,它反而會慢慢地消失,就怕我們小題大做,想要急著去改變對方,以致變得越來越複雜,甚至走到感情破裂的邊緣。

有人對愛情充滿了美好的憧憬。別人問他,“你擇偶的標準是什麼?”,他會說,“只要我喜歡,無論怎樣都不是問題。”問題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有太多的情侶因為異地,因為父母不支持,因為雙方的物質條件不成熟而最終不得不選擇分手。那些經歷過這種種痛苦的人就會感慨地說,談戀愛和結婚還真不是那麼一回事啊!看來,戀愛容易,結婚難啊!我究竟要找怎樣的伴侶呢?是我喜歡的還是喜歡我的?是我喜歡的還是父母喜歡的?是要找一個各方面都符合我要求的還是能夠踏踏實實過日子的?當然,最好是所有的條件都滿足了,即是我喜歡的也是喜歡我的,同時也是我父母所喜歡的,並且還是個有錢人,但這樣的人太少了。我可以不將就自己,可以一直等下去,但萬一等不到那個我心中的他,而這個時候我也已經漸漸變老,又該怎麼辦呢?


情為何物?——一個基督徒眼中的擇偶觀


一、不要迷信“一見鍾情”

“一見鍾情”就是指第一眼看見對方的時候就會有一種心跳加速的感覺,就會有一種“好喜歡對方”的感覺。雖然你之前曾接觸過不少異性,但唯獨看到他的時候會有這種感覺。有不少人始終相信“一見鍾情”,他們自己的“眼緣”。如果眼緣不對,就是對方的條件再好也不為心動,但要是眼緣對了,就會不顧一切地想要去得到。“一見鍾情”真的如人們所想象的那樣重要嗎?有人說,如果我第一眼不喜歡,那麼不管對方再怎麼獻殷勤都不會喜歡。問題是,你第一眼喜歡的人,是否一直都會喜歡下去?還是會因為生活中的種種摩擦而失去這份感覺?我認為這種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不然的話,我們如何解釋為何有那麼多門當戶對、情投意合的情侶,最終卻走不到一起呢?不大可能是因為當初對對方沒有感覺吧?也就是說,其實,“感覺”這個東西是不穩定的,它是會變的。今天你看到他,覺得“好喜歡好喜歡”,等過了一段時間,也許這種感覺就沒有了。

除了“一見鍾情”,還有一種情叫“日久生情”,就是剛開始的時候雙方並沒有特別的感覺,只是在相處的過程中,發現彼此都很聊得來,既能相互傾訴,又能相互溫暖,於是心中就出現了這份愛的悸動。一般來說,這種日後培育出來的愛情會比“一見鍾情”更加牢靠。我的意思並不是說,在擇偶的事上,人們完全不需要考慮自己當時的感受,而是說,不要迷信“一見鍾情”,因為“情”是會隨時變化的,相對來說,“愛”會顯得更加穩固。“一見鍾情”中的“情”完全是一種當事人對對方的悸動的感覺,完全是一種“眼緣”,只能說是一種對異性的愛慕,而談不上什麼愛不愛的。不過,“日久生情”中的“情”就不一樣了,因為這種情感是建立在兩個人相互交流,相互溫暖的基礎上,是有愛的成分在裡面的。假若我們意識不到這一點,就會對愛情有錯誤的期待,以為愛情就是當初看到對方時的那種悸動,其實那只是初步的感覺而已,真正的愛情是要談出來,更是要在以後相處的日子裡孕育出來的。


情為何物?——一個基督徒眼中的擇偶觀


二、不要有完美的期待與太高的要求,而是需要綜合來考量

婚姻是人生的頭等大事,自然需要被認真對待。尤其對於那些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的人來說,婚姻更是一塊神聖的領地。在他們的心目中有著對自己未來的完美的設計。比如,我的配偶必須是研究生以上學歷,個子要180以上,必須要有房有車,還要對我百依百順等等。像這樣的要求確實是有點過了。我們希望能找個優秀一點的,那並沒有錯,但是當我們提出如此高的要求時,也該想想能符合我要求的那個他,為什麼要“非我莫屬”?是不是我也已經足夠優秀,以致能完全配得上他呢?另外,就算能找到足夠優秀的人,但那個人一定就適合我嗎?也就是說在擇偶的事上,關鍵不在於對方夠不夠優秀,而是兩個人合不合適!故此,我們不能去為自己的婚姻設定一個永不改變的標準。雖然我們可以有自己的要求,但也需要隨時去調整這些要求,遇到合適的,不要再輕易錯過。

在擇偶的過程中,作為一個基督徒,首先要考慮的還是對方的信仰。這不是說如果對方不是基督徒就絕對不可以和他有交往,而是說,我們在和對方交往之前,可以先把自己的底線講出來,看看對方能不能接受。比如,在和對方交往前,我就可以先告訴對方自己是個基督徒,所以也想找一個基督徒配偶。這個時候,一般來說,對方就會表明自己的態度,或者能接受,或者不能接受。如果對方能接受我的底線,那麼我就可以進一步要求對方和我一同信仰基督,一同去教會作禮拜,如果對方能答應的話,那我就可以考慮和他進一步交往了。

其次,我們應當看重的是對方的人品以及對方對自己的心是否真誠。一個有基督信仰又有美好人品的人自然就比較可靠,和一個可靠的人戀愛就容易有結果,和一個可靠的人結婚,這段婚姻就比較穩固。如果對方的人品很好,又是真心地喜歡你,那麼即便你還不是十分喜歡他,也該慎重地考慮一下。

最後,在擇偶的事上也該聽聽父母的意見,如果父母竭力反對,我就應當靜下心來好好想一想他們所說的有沒有道理。即便最後還是想堅持自己的決定,也該儘量做通他們的思想工作,在得到他們的理解後再做進一步的決定。


情為何物?——一個基督徒眼中的擇偶觀


總結

當前,不少教會中的年青人正面臨著這樣的問題,已經到了適婚年齡,卻一直保持著單身的狀態。父母們乾著急,可是沒有用。他們的理由是,不是我不肯找,而是找不到合適的。那麼什麼叫“合適”呢?我想每個人對“合適”的理解應該是不一樣的,因為每個人的心中都藏著一個不一樣的標準,只有當他們遇見了符合他們標準的那一位時,才能稱得上是合適了吧。追求“合適”是沒錯的,不過,“合適”一詞必須同時適用於雙方才行。你覺得對方適合你,可是對方會不會覺得你也適合他呢?我的意思是,假如我們一直都站在自我中心的立場,都是要從自己出發去制定規則的話,恐怕很難找到合適的人。婚姻的目的不是為了一味地滿足自己,當然也不是為了一味地滿足對方,乃是為了相互成全。上帝為什麼在造了亞當之後又造夏娃?有人可能會說,是為了繁殖。不過,上帝為什麼要用這樣的方式來繁衍人類呢?上帝既是無所不能,難道不能使用無性繁殖的方法嗎?上帝創造婚姻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為了繁殖,而是為了讓夏娃成為亞當的助手,使二人親密合作,一同來服侍榮耀的上帝。故此,在描繪愛情的畫面中,除了面對面的相視之外,還有手拉手的共攜,朝著上帝在他們婚姻與家庭中所定的美意前行。

內容來自 福音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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