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師“遠程”見證下,他們自願認罪認罰

“所有情況我都聽清楚了,我自願認罪認罰……”2月26日上午,從遠程提訊系統直播屏幕中,清晰地傳來犯罪嫌疑人向某的聲音。嫌疑人向某由看守所民警依程序帶至看守所遠程訊問室,戴著口罩接受訊問,案件承辦人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負責人陳冬及該案代理律師,則戴著口罩,坐在院內遠程訊問室內開展工作。


在律師“遠程”見證下,他們自願認罪認罰


這是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多名被害人報案稱接到陌生來電,落入對方“貸款”陷阱,下載指定APP後繳納了各種名義手續費,所謂貸款依然遙遙無期,再聯繫對方,卻早已查無此人,這才警覺被騙。

接到報案後,公安機關於2019年10月25日鎖定位於武漢市江漢區的犯罪嫌疑人向某,從其居所搜出涉案“多卡寶”設備、電話手機卡,手機卡號正好與其中幾名被害人接到的詐騙電話號碼一致,遂將其抓獲歸案。向某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此案告破。

2020年1月15日,該案被移送至江漢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2019年10月16日至25日期間,犯罪嫌疑人向某受他人高薪僱傭,租用江漢區某賓館房間,架設“多卡寶”設備,為他人提供撥打詐騙電話等通訊服務。“現有相關被害人陳述,涉案“多卡寶”設備、電話卡的照片等物證,鑑定意見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整證據鎖鏈,足以證實犯罪嫌疑人向某的行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承辦檢察官解釋道。

考慮到向某主動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良好,且作案時間不長,綜合考慮符合認罪認罰從寬程序的適用條件。因此,承辦檢察官在引導公安機關繼續偵查其上家犯罪事實的同時,在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為其安排了一場值班律師遠程會見、在線見證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特殊”會面。


在律師“遠程”見證下,他們自願認罪認罰


犯罪嫌疑人同意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程序後,陳冬與區司法局聯繫,爭取到了一名住址距本院較近、在交通管制條件下能正常到院的律師,之後又與值班律師溝通,與其約定時間確保能準時到場。同時,他提前準備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文書,提前一天交給該院法警大隊幹警汪漾,由其在規定時間趕至看守所,辦理相關手續後,由看守所民警將當事人提至指定訊問室。雖分隔兩處,但通過牆上遠程提訊高清屏幕,值班律師得以“面對面”向當事人其講解新《刑事訴訟法》中關於認罪認罰的規定,告知其享有的權利義務和認罪認罰的法律後果。當事人充分了解過該制度後,若其自願選擇認罪並接受處罰,則在律師的遠程見證下籤署法警提供的《認罪認罰具結書》,開啟認罪認罰程序。


在律師“遠程”見證下,他們自願認罪認罰


據悉,當天上午,陳冬及其他案件承辦人通過遠程提訊系統共辦理了六起認罪認罰程序案件。半天提審六案,對於基層檢察院而言本不足掛齒,但在武漢全民抗擊疫情的吃勁階段,如何在符合隔離防護要求的同時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對於江漢區院的檢察官們而言,是考驗、是挑戰,更是職責所在。

疫情期間,外來人員無法進入看守所,駐所律師制度受到影響。“值班律師無法到看守所見證,我們便將律師請到檢察院來,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進行認罪認罰程序。”於是,原本應該在看守所或本院律師工作室舉行的由檢察院、值班律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三方在場的認罪認罰程序,換到了遠程提訊室,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嫌疑人足不出戶即可完成。“目前,值班律師每週一、三、五到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參與認罪認罰案件,以此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訴訟中的知情權、程序選擇權等權利,並充分尊重律師執業權。”陳冬介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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