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同情心詐騙!涉案金額高達40萬餘元的“家族”乞討詐騙團伙被公訴


利用同情心詐騙!涉案金額高達40萬餘元的“家族”乞討詐騙團伙被公訴


“我女兒正在上高一卻不幸身患尿毒症,急需換腎手術,我願意將腎換給女兒,但還需38萬元的手術費用,希望好心人能夠伸出援手,救我女兒一命……”一名男子跪在街頭悲痛的哭泣道,旁邊還放置著印有文字和病歷照片以及收款二維碼的宣傳板,吸引了不少群眾駐足,議論之際,紛紛伸出援手,五元、十元、一百元,不一會兒男子面前已鋪滿了面值不等的人民幣,這是2019年3月發生在老河口市孟樓鎮街頭的場景。

這個人的困難究竟是真是假?面對巡邏民警的詳細詢問,該男子卻支支吾吾,不願回應,其行為引起民警的警覺。隨著民警進一步深入調查,竟牽扯出了一起利用人們同情心編造出來的大騙局,原來該男子潘某系貴州人,家中並無身患尿毒症女兒,潘某與妻子及妻弟虛構了該煽情故事,通過行騙所得,潘某已在貴州老家蓋起“洋樓”。根據其供述,民警將同在老河口實施詐騙的妻子楊某蘭和妻弟楊某紅抓獲,三人對本起詐騙事實供認不諱,經偵查終結,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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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去了湖北很多個城市,每到一個城市,我們找個旅館住下,次日早上8時出門,分兩組,在超市、菜場女人多的地方,將‘道具’擺上跪在一邊,別人看了同情我們就給我們錢了,‘道具’是在貴州老家買的,花了兩百元錢。每天騙的現金先放一起,攢多了就三人在一起分下拿去存了,我和妻子一共分了十一萬,妻弟分了五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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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在審查該起案件時,卷宗中一張不起眼的鐵路乘車記錄引起了辦案人的注意,這是三人案發前兩年的乘車記錄,通過比對三人的鐵路乘車記錄,發現了蹊蹺之處,除去2018年12月,三人一同從貴州省乘車到湖北外,在2016年12月、2017年5月、2018年1月仍有相同的鐵路乘車記錄,也就是說,之前三人也多次一同來過湖北。通過進一步查閱潘某的銀行流水信息,發現在上述期間也有大額存款入賬記錄,而三名犯罪嫌疑人並無正當收入來源,檢察官認為,該案可能存在遺漏犯罪事實,遂列出了詳盡的補充偵查提綱,退回公安機關,通過進一步的補充偵查,一件涉案金額高達40萬餘元的“家族”乞討詐騙案件水落石出!

原來自2016年,潘某便購置廣告牌、音響,偽造各大醫院病歷,夥同妻子楊某蘭或妻弟楊某紅、弟媳婦李某在湖北省多地先後四次以虛構近親屬大病信息、急需診療費用為由,沿街乞討騙取他人財物,截止案發,行騙金額共計40萬餘元。面對查證屬實的鉅額詐騙錢款,楊某留下了悔恨的淚水,“當初我老公剛開始搞這個的時候我也害怕,但是後來看來錢快,就迷失了,還帶著我弟弟、弟媳婦一起,這下兩家人都完了,我真的很後悔,我們四個當初好好打打工也能攢下不少錢,又何必淪落到如此下場了,我認罪,我欺騙了別人,我現在想早點回去看看我的孩子”。

檢察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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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一家人“拋家舍業”不遠千里來行騙,為了“發家致富”,不惜讓尊嚴掃地,身體跪下去了,錢‘賺’上來了,高樓蓋起來了,良知卻埋沒了。這世上最大的惡,是利用別人的善良。以善斂財,即為以惡誅心,這種“乞討式”的詐騙,不僅讓善良的人心寒,更讓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陷入無助之地,嚴重破壞了社會誠信體系構建。根據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潘某三人涉案金額40萬餘元,面臨數年監禁。目前,潘某三人已被老河口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公正的審判。

作者丨李飛 朱媛媛

來源丨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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