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五项户籍便民举措服务“百大”项目建设

3月12日,记者从大庆市公安局获悉,该局立足我市户籍管理实际,坚持疫情防控工作和户籍便民服务有效结合,在《大庆市公安局疫情期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的基础上,又推出五项新的服务举措,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群众和返厂复工人员,全力服务“百大”项目建设。

实行“百大”项目员工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服务

对我市“百大”项目员工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由项目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在最短时间内上传信息,确保省厅制证中心发证。省内户籍的“百大”项目员工由于工作关系不能及时到窗口办理的,可通过预约方式,由辖区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延时服务或上门现场办理。

实行“百大”项目员工急需办理大庆市居住证“绿色通道”服务

对我市“百大”项目员工急需办理大庆市居住证或进行居住证签注的,可以与辖区公安机关联系,提供预约或延时服务。由于工作关系不能及时到窗口办理的,可通过预约方式,由辖区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延时服务,或上门登记采集办证信息。疫情原因导致大庆市居住证未能按时签注的,在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视为有效。

实行手机办理户籍事项服务

登录注册“平安龙江”手机APP,可办理9类62项户口事项,以及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办理户口业务事项的,由市局户籍直办中心受理办结,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送达申办人。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的,受理分(县)局和市局身份证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审核通过,确保省厅制证中心在最短时间内制证,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送达申办人。

实行预约错时和延时服务。

对急需办理户籍业务,且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可通过市局新闻中心发布的窗口单位服务电话,实行预约、错时办理或提供延时服务,到户籍大厅(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业务。

实行急事急办和特事特办服务

对急需办理死亡注销、省内户口迁移业务,能够提供主项材料的予以容缺办理。疫情原因导致省外公安机关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超期的,视为有效证件予以办理;疫情原因导致我市公安机关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超期,省外公安机关要求更换的,无条件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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