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出嫁要高額彩禮,男方要求籤進門後永不再回孃家方給彩禮的協議,你怎麼看?

兩個指甲蓋兒


個人覺得還是要籤吧![思考]畢竟高額買的老婆,總不能錢給了,卻跑了老婆啊[摳鼻]那可虧大了


土豆愛馬鈴薯


彩禮是兩個家庭對一個新組建家庭的支持,而不是一個家庭對另一個家庭的扶貧。

16年底上門提親給了十萬彩禮,沒打算辦婚禮,打算旅行結婚,第二年年底那張卡原封不動到了老婆手裡成了我們家的積蓄,嫁妝就是一臺十來萬的索八,都是我在用,房子我家掏了50%首付和裝修,寫了兩個人的名字,一起拿公積金供,買的時候我們還沒領證呢。我承認自己不牛逼收入不高沒能在三十歲之前攢夠老婆本,但我知道這是多數90後的現狀,所以在組建家庭初期得到雙方家庭的支持才是最可貴的。

中間還發生了一些事。

老婆家不是什麼大富大貴的家庭,16年的時候為了買那十多萬的車應該用掉了他們家至少一半的積蓄,以至於後來17年初的時候岳母發現了腦瘤都沒勇氣去北京治病。那時候岳父岳母手裡明明拿著那張十萬彩禮的卡卻不捨得用來給自己看病,說是那十萬是要給我們的,他們看病要用自己的錢,然後又擔心隻手頭有十來萬不夠做開顱手術怎麼也不肯去,勸說了很久都沒用。岳母那時候總是說“沒事滴在這裡也能治”,區區三線城市的醫院哪裡敢做風險那麼大的開顱手術?那個瘤已經差不多有雞蛋那麼大了,就算他敢做我們也不放心給他們做啊。

後來我父母開口說要另外給他們錢去北京治病,他們不好意思再收了拗不過我們才願意用那十萬彩禮去北京治。後來去天壇醫院動的手術,慶幸只是個畸形血管瘤不是癌細胞轉移,岳母以前得過鼻咽癌,退休之前是曬圖工,那些墨水你們都懂。前前後後好像花了差不多十萬那樣,比想象中的花費少多了。好玩的是後來我才知道他們在北京一直花的是自己的積蓄,還是沒捨得用那張十萬彩禮的卡,我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老婆說是爭不過他爸。17年中嶽母做完手術回來我們才領證。

去年年底我們孩子也出生了,女兒,我也和老婆商量好了,只要門當戶對我們絕不反對,彩禮一字不提,不管對方給多少都是原封不動給孩子,給孩子樹立個榜樣把岳父岳母這份善良傳承下去。


TANDO


女方出嫁要高額彩禮,男方要女方籤協議,事實上是男方心裡極其不滿的表現而且噁心對方。

這些年來,女方出嫁要彩禮的現象愈演愈烈,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現今社會的價值取向。主要表現在:一是要面子,女方彩禮越多,好像越能顯示在親戚朋友和社會上有面子,無形中對彩禮的攀比和彩禮的約定俗成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二是有的女方家長要彩禮也不過是一種形式,無非社會上都是這樣,不要彩禮好像說不過去,要了彩禮還是會返給了女兒,表現為一種從眾心理;三是女方家裡完全是出於一種利益考慮,認為嫁女兒要彩禮天經地義,彩禮達不到要求就不嫁,這與純粹賣女兒沒什麼區別,諸不知這樣做,如果處理的不好會給男女雙方帶來禍根。

就男方要求女方籤協議而言,男方已經視女方為物,談何情感?女方從男方要求籤協議開始,難道還不明白自己不過是物質的交換品,還能奢望夫妻之愛?總之,出嫁高彩禮風行不是社會文明現象,在一定程度會扭曲人們的價值觀!



胡楊木138


首先女方索要一定彩禮,在個人家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確實可以理解,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卻要嫁到別人家,要點補償也是合理的。況且婆家給彩禮也代表對女兒的重視,如果給的多,傳出去也有面子啊!

結婚時,如果男方家庭確實比較困難,我覺得女方是可以靈活一點的,適當少要一些,如果因為彩禮而錯過了一段美好姻緣,對女孩子自己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就算男方通過舉債,勉強湊齊了彩禮,兩家人以後也會心存芥蒂,可能導致以後產生家庭矛盾,最後還是間接坑了自己的女兒。

但是男方說的這個協議就有點過分了,讓人覺得有那麼點兒像做買賣的意思,婚姻不應該是這樣的,婚姻是把兩家人變成了一家人,你讓她籤這樣的一個協議,也許她是為了你的彩禮錢,把協議簽了,那也在她心裡種下了一顆芥蒂的種子,把婚結了,你們總有一天也會過不下來離婚的,所以我希望男女雙方可以相互理解在各自能接受的基礎之上好好的談談,各自退步,高高興興的把事情辦了。





薩達爾江寒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首先表明立場,我是很支持男方,不為別的,就為把愛情當成買賣,婚姻當成交易的不正常行為,做個回應。

有人說,過去的二十年,中國的房地產是中國經濟的重要支撐。我想說,你錯了,中國的丈母孃,才是中國經濟的重要支撐。為什麼呢,很簡單,因為要結婚,丈母孃要求有房,有車,有存款,有彩禮,中國的丈母孃不僅支撐著房地產,還支撐著汽車產業,家電產業,建材,婚慶甚至銀行等等等等……中國人民真正應該感謝中國的丈母孃們,有力推動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

言歸正傳,我們看看引起的後續問題。

說說國人結婚的負擔吧。一二線大城市,按照丈母孃的標配,一套房200萬,裝修帶家電配齊50萬,一輛車30萬,彩禮不算多50萬,存款50萬吧,合計380萬,男方月薪就算稅後1萬,也需要380個月,也就是30年以上才能娶到媳婦。

再說說農村吧,我家侄子前年剛剛結婚,標配,自家造的房子25萬,裝修帶家電10萬,或者有些要求城裡買房40萬,車子15萬,彩禮18萬,婚宴10萬,合計78萬。結婚的時候,侄子還沒工作,更沒收入,全靠父母借錢。父母是跑車為生,貨車剛買的,但生意不好,一個月去掉車貸,賺不了三五千塊,就算是不吃不喝一個月淨賺5000,78萬,需要156個月,也就是13年左右才能還清結婚帶來的債務。何況,很多農村人淨收入根本沒有5000,我是說全家。也許要20年以上才能還清,結婚本是喜事,但最終成為中國人的負擔。

看到這裡,不知道你會怎麼想?

以前,中國人的觀念是養兒防老,現在不是養兒防老,是為了兒子不敢老,一旦放手,後果可能是有了兒子沒了孫子,一樣無後。

再看看上海,上海人最喜歡的是生女兒,不是兒子。為什麼,首先上面那筆380萬的賬是可以躲過去了,要人一輩子命的。

綜上所述,既然女方要高額彩禮,那就讓她籤這份永不回孃家的協議,你既然把婚姻當買賣,那就把買賣進行到底!


喬治長老


這是一個價值取向問題。錢吾欲欲也欲也,血親之情吾所也,精緻的天下之利利吾,吾無所失也。

自古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今天的婚姻家庭,唯我獨利,獨因無所顧忌的享受。試婚,提前享受;婚後,養小三的多邊享樂;煙花柳巷,一時的,一夜風情萬種的享受;人生苦短,不婚主義的獨身享受,凡此種種個性化的享受真的幸福嗎人人懂的,我也不告訴你。

天價彩禮,傷了未娶或己婚男人心,如山的債務,連睡覺都夢中驚醒,婚姻被金錢綁架裹脅,為了轉嫁憤怒,只能採用:你是我花高買來的,我個人獨享專有,你不能回孃家,咱訂個合同。

天字一號的大傻瓜,合同合法嗎?合乎道德倫嗎?這日子能過嗎?明白人都知道這是戲文。

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女方和女方的父母,何曾不是自欺欺人,明知高價彩禮,帶來婚後的不幸痛苦痛哭,還是加碼討要。

一家二家萬萬家億萬家,億萬人都沉湎於金錢婚姻裡,自欺欺人,國是家的家,家如此,國又何如?

一聲聲悠遠得嘆息,自欺欺人。


王高華9999999998


先說觀點,我覺得不過分。

首先說彩禮要多少都不過分,但是你也要看看自己有多少嫁妝呀!

古代為什麼要講究門當戶對?男的給了200車彩禮,女的嫁妝沒有200畝地會叫人戳脊梁骨的。

納妾可以不考慮有多少嫁妝,因為閨女給人家當妾本來就是賣閨女。

我們這婆家給多少彩禮,閨女最少要帶回這麼多嫁妝,帶少了閨女的父親會被人說閒話的。

說白了彩禮和嫁妝都是雙方父母給小兩口過日子的家底。

我們村在30年前發生一件事兒,被人傳頌了30年!

村裡有個孤兒寡母,兒子長大了定的本村的親事,這個女方父親要求彩禮數量,然後這寡母借了半個村把彩禮湊齊了給女方送過去,女方父親看看錢說這錢你拿回去吧,我看看就行了,嫁妝我按照規矩來。

三十年過去了村裡還在傳頌女方父親的仁義!


詩人安安的隔壁王叔叔


我不知道這兩個人到底是因為什麼在一起的,是因為金錢嗎?還是因為愛?如果是因為金錢的話,或者說對方的家庭地位的話,那出現這種情況也是啼笑皆非了。要高額的彩禮,可能男方的家庭的經濟情況也很好,但如果女方不會從男方的角度來考慮的話,那這段婚姻繼續下去好像也沒有什麼必要,畢竟以後是要一起生活的,家庭婚姻是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而且是兩個家庭的事,只有做到雙方的兩個家庭都比較認可了,一種一種狀態,日後的婚姻生活才能幸福。男方做出的這個舉動也很令人訝異,畢竟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如果真的態度很堅決的話,那就要重新考慮跟女方的關係了,因為婚姻裡邊除了愛還有體諒包容理解,這些都會聚在我們的每一件小事裡。總之我覺得很多東西都是可以商量的,不是一方太強勢的話,另外一方的態度也不會很好,如果坐下來好好商量的話,可能事情還有所轉機,如果雙方的態度都如此尖銳的話,那我覺得這婚不結對他們是最好的選擇。


酸奶可可的媽咪呀


不是永不回孃家,而是不能自己隨便回孃家。回孃家要婆婆批准。這是傳統習俗的做法。


孤獨D時代


中國古代就這樣給彩禮,女方把女兒嫁給男方後,沒有男方家主同意是不允許回孃家的。現代女性堅持要高價彩禮,就是體現在雙重標準,既要把自己當商品賣出去,又要讓男方把自己當闊太太養起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