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当前,
举国上下都在为打赢这场防疫战努力!
但有人却在这时候做些
令人发指的违法事!
小普
疫情防控期间,竟有人冒充防疫人员入户抢劫!这么恶劣的行径,会得到怎样的惩罚呢?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首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小普,我给你讲一个其中的案例!
小司
案情回顾
被告人业某某因网络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后通过网络平台贷款偿还赌博债务,利滚利债务越来越多,网贷平台不断向其催债,业某某预谋通过抢劫偿还债务。2月11日14时许,业某某经事先踩点,携带水果刀、透明胶带到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某小区,冒充疫情防控人员,以登记疫情为由骗得小区住户赵某某(被害人,女)打开房门。
业某某闯入室内,采取胶带捆绑、持刀威胁等方式向赵某某强行索要8000元。赵某某被迫通过微信向他人借款2000元,并通过支付宝将2000元转入业某某的赌博游戏账户内。业某某威胁赵某某不准报警后逃离现场。
据业某某陈述,2017年迷上网络赌博后,他先后在网络赌博平台欠下十万元,为此,丢了工作,变卖了汽车,在父亲的帮助下才还清借款,还清债务后,业某某并没有及时止步,越陷越深以致犯下大错。
法院判定
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业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冒充疫情防控人员,骗开小区住户房门,持刀入户抢劫,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从严惩处。业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据此,于2020年3月4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业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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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做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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