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撿到“傳家寶”當嫁妝,專家:不捐是犯罪,捐出後獎68元

少女撿到“傳家寶”當嫁妝, 專家: 不捐是犯罪, 捐出後獎68元

藝術文玩趣事


大家好,我是小編趣事,大家知道,我國是一個擁有5000年文明的古國,但是在中國近代,由於戰爭,動亂,有些文物已經下落不明瞭,一些文物被人埋於地下,時代變遷,這些寶物在數年後才得以用各種方式重見天日,有這麼一個姑娘撿到一“傳家寶”當做嫁妝,專家卻說:不捐是犯罪。少女在上交傳家寶後獲得了68元的獎勵。

那“傳家寶”有何來歷,為何會被專家強制要求上交?

說到這個傳家寶,要從1954年說起,撿到“傳家寶”的少女是龍泉市人,名叫何招弟,何招弟聰慧能幹,深得養父母的喜歡,她在4月份的一天早上去坑潭挖草時,無意間聽到了一聲清脆之聲,心生好奇的她將此物挖掘出來清洗乾淨後,發現這是一件做工精緻的小船瓷器。

她將這個小船帶回家中後,她的母親覺得此物貴重不已,便讓其把其視為“傳家寶”,讓何招弟當做嫁妝。在一次偶然間的交談中,一個姓李的文物專家無意間聽到了何招弟家中有瓷船的消息,便想前去觀看,在看到這個嫁妝後,老李發現這個傳家寶堪稱“國寶”,它是南宋龍泉窯青瓷器,被稱為“南宋龍泉窯舟形硯滴”。

自古以來,龍泉瓷器就是較為珍貴的存在,古人喜歡用“溫潤如玉、如花似玉”來形容一個人溫暖溫和的品性,龍泉瓷器溫如玉、清如冰,做工精緻、價值連城。

老李為了說服何招弟一家上交文物,便給其普及了文物法,撿到文物如不上交是犯罪之舉,所以何招弟一家很快上交了這個小船,隨後他們獲得了文物局獎勵的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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