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捡到“传家宝”当嫁妆,专家:不捐是犯罪,捐出后奖68元

少女捡到“传家宝”当嫁妆, 专家: 不捐是犯罪, 捐出后奖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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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编趣事,大家知道,我国是一个拥有5000年文明的古国,但是在中国近代,由于战争,动乱,有些文物已经下落不明了,一些文物被人埋于地下,时代变迁,这些宝物在数年后才得以用各种方式重见天日,有这么一个姑娘捡到一“传家宝”当做嫁妆,专家却说:不捐是犯罪。少女在上交传家宝后获得了68元的奖励。

那“传家宝”有何来历,为何会被专家强制要求上交?

说到这个传家宝,要从1954年说起,捡到“传家宝”的少女是龙泉市人,名叫何招弟,何招弟聪慧能干,深得养父母的喜欢,她在4月份的一天早上去坑潭挖草时,无意间听到了一声清脆之声,心生好奇的她将此物挖掘出来清洗干净后,发现这是一件做工精致的小船瓷器。

她将这个小船带回家中后,她的母亲觉得此物贵重不已,便让其把其视为“传家宝”,让何招弟当做嫁妆。在一次偶然间的交谈中,一个姓李的文物专家无意间听到了何招弟家中有瓷船的消息,便想前去观看,在看到这个嫁妆后,老李发现这个传家宝堪称“国宝”,它是南宋龙泉窑青瓷器,被称为“南宋龙泉窑舟形砚滴”。

自古以来,龙泉瓷器就是较为珍贵的存在,古人喜欢用“温润如玉、如花似玉”来形容一个人温暖温和的品性,龙泉瓷器温如玉、清如冰,做工精致、价值连城。

老李为了说服何招弟一家上交文物,便给其普及了文物法,捡到文物如不上交是犯罪之举,所以何招弟一家很快上交了这个小船,随后他们获得了文物局奖励的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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