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慶交通執法招錄公務員職位表下載](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為滿足我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重慶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決定公開考試錄用114名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交通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
本次招錄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報名開始日(2018年9月25日,下同)前戶口不在重慶市轄區內的考生: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二)報名開始日前戶口在重慶市轄區內的考生:需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包括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函授)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2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5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其它要求
1.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
(5)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服務期限約定或服務年限要求以及其他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2.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在校大學生不能報考。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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