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三都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三都都柳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原处长潘代族(副县级)涉嫌受贿一案,经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龙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龙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代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代族利用担任三都县羊福乡党委书记、乡长以及三都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閱讀更多 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