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出臺文明殯葬方案,2020年建成29個鄉鎮農村公益性公墓

3月9日,中共許昌市委辦公室、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許昌市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實施方案》(許辦〔2020〕2號)(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印發主要目的是以推進移風易俗為著力點,以深化殯葬改革為牽引,以滿足人民群眾殯葬需求為導向,提升殯葬服務能力,提高殯葬設施建設水平,推動大操大辦、封建迷信、散埋亂葬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惠民殯葬政策全面落實。


許昌出臺文明殯葬方案,2020年建成29個鄉鎮農村公益性公墓


《方案》確定了目標任務:一是加強殯儀館建設。2020年,鄢陵縣殯儀館建成使用,長葛市殯儀館遷建投用,火化設施全部達到環保標準。二是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2020年,市本級建成1個佔地不少於200畝的公益性公墓,禹州市、長葛市、鄢陵縣、襄城縣各建成1個佔地不少於100畝的公益性公墓,全市建成29個佔地不少於50畝的鄉鎮農村公益性公墓;到2021年,每個鄉鎮至少建成一個不少於50畝的農村公益性公墓,實現市、縣、鄉三級殯葬基礎設施全覆蓋。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強殯葬設施規劃建設。把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和發展公益性基本殯葬服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支持殯儀館、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設施和墓地建設。公益性墓地建設要根據輻射區域人口數量、滿足10年使用需求和集約化、園林化、生態化的原則合理確定用地面積。原則上公益性安葬設施免費提供給群眾使用,所需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確需收費的,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成本核定收費標準,報當地政府批准後實施。

《方案》提出,要提高火化率和地生態安葬率。除有國家政策規定外,遺體必須實行火化,積極推廣骨灰樹葬、花葬、草坪、壁葬等生態安葬,倡導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新建公益性安葬設施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100%,公墓綠化率不得低於50%。

《方案》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建設和承包經營公益性安葬設施。嚴肅整治違規亂建公墓、違規銷售超標準墓穴、豪華墓、天價墓、活人墓、宗族墓,轉讓、有獎銷售、炒買炒賣墓穴或骨灰格位等問題,遏制公墓企業暴利行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堅決打擊殯葬領域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控制或壟斷殯葬服務和殯葬用品市場的黑惡勢力,維護殯葬市場秩序,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為推進我市的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工作,《方案》明確了嚴格責任追究情形,對工作推進不力以及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地方和部門,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公職人員去世後其遺屬未按規定辦理喪葬事宜的,所在單位不得向遺屬發放喪葬費、喪葬補助等費用。

許昌市成立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地也要相應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工作有序開展。

《方案》還對相關部門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工作責任進行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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