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疫论”1」医疗队员出征武汉,依法不分公立和私立医院


「谈“疫论”1」医疗队员出征武汉,依法不分公立和私立医院


湖北和武汉疫情阻击战,自春节打响以来,全国各地和部队派出了四万多医疗队员,期间有网友发现私立医院没有派员参与,做出联想分析评论,以至于呼吁国家改变发展民营医院的医疗体制。2月19日,今日头条中国日报网报道,沈阳21名民营医院医护人员在武汉报到参加战疫,到2月18日,全国有70家民营医院共派出近900名医护人员到武汉前线。此后,有评论文章以谁说私立医院没有参加武汉防疫作战这类标题文章与前述观点交流互动。这么说并不能解决那些议论对不少人的认识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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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医疗队是国家统一组织的行动,公立医院是接受组织召唤参加的。从新闻报道来看,是由卫健委系统组织落实,发动终端到了县级医院,全国不少地方的县医院派了几人到十几人的医疗队,从县级领导到省级领导,都搞了热烈的饯行活动,有的市领导即席讲话,一时间在网络成为热点。医疗队物资供应,武汉医院的接应,都是由国家卫健委等部门统一组织,武汉市政府到各个医院做了对接安排。 前期国家没有安排私立医院派员参加,不存在私立医院主动不主动的问题。在这个事情上,对私立医院做出其它别的评价属于瞎猜妄议。

从公立医院抽调人员组成医疗队,在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更为顺畅。公立医院的人员招录使用,平时是在地方政府部门管理之下,实行差额拨款的医院与地方财政存在资金往来,物资采购资金使用与国家机关联系密切。私立医院提供市场化商业医疗服务,政府与其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平时基本不发生行政组织命令下达与执行的关系。疫情紧急的情形之下,军队医院和全国两千个以上的县医院,以及省市医院,成为组织医疗队的第一梯队和首选,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我国有着完备和数量众多的公立医院,从实际情况来看,从公立医院抽调人员,差不多能满足武汉和湖北的受援之需。使用私立医院,非必选项。

私立医院参与不存在法律障碍。有评论说,检索不到实行战时管制征用民营资源的法规条文,传染病防治法也没有涉及民营资源征用内容。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却谈到了民营资源征用,该法第十章第五十四条,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民用资源进行征用。

本法所称民用资源,是指组织和个人所有或者使用的用于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的设施、设备、场所和其他物资。

这一条可以理解为,启动国防动员法实施之时,包括私立医院在内的民营资源,依法可以被国家征用。此时私立医院和公立医院没有区别。试想,在实行战时管制的条件下,可否参照比对国防动员法,征用私立医院资源?同时该法也对公民个人有明确的义务要求,私立医院医护人员尽责国防责无旁贷。

综上所述,就私立医院参与武汉疫情阻击战,网络上的盲目议论和延申观点,只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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