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起,臨時離開商州須持出入證明

從2月10日起,商州區將進一步從嚴管控所有來商返商人員,細化商州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2020年2月8日印發的《關於對來商返商人員進行管控的通告》有關措施,規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月10日起,商州區所有村民(居民)臨時離商,須持鎮辦臨時出入證明;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臨時離商,須持所在單位臨時出入證明。商洛市各縣幹部因公來商出差,須持所在單位介紹信。否則,沿途所有交通管制檢查站點不予放行。

2月10日起,臨時離開商州須持出入證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