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丨最牛逼的交房條款

世茂丨最牛逼的交房條款


驚蟄一聲霹靂,杭州的市場監管局突然宣佈對世茂璀璨瀾庭進行立案調查!


稱其“購房合同的修改和補充材料”未經過備案,存在加重購房者責任行為的嫌疑!

世茂丨最牛逼的交房條款

圖源網友爆料


事情緣起:


世茂璀璨瀾庭在銷售時,除了準備已備案的正規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後,還要求業主籤一份未經備案的“購房合同的修改和補充材料”,並且這份材料中充滿了肉眼可見的“耍流氓”條款。氣的業主們四處求助、抱團舉報維權。


總結業主憤怒的六點:


一、假如未接到交付通知,自己沒去現場,視為已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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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質量問題不構成逾期交付,30日未修復的,賠10%的修復費用;修復後,沒收到通知,沒法驗收,也視為修復已完成;


假如有質量問題,維修期間不算逾期交付,業主不得以此拒絕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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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級以上大風,中雨以上,38°以上高溫均屬於自然災害;

這讓大家也順帶普及了下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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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收房,鑰匙在物業那裡,並且還要付300元/天左右的違約金。


五、業主不得以屬於房屋保修範圍的質量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屋面、牆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管道堵塞,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吊頂開裂,瓷磚剝落開裂,牆面剝落、開裂,地磚、地板起翹、開裂等)為由拒絕接受房屋!


若以此為由拒收房屋的,視為房屋已按時交付,買受人不得以此追究出賣人逾期交房責任。


六、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不構成逾期交付,30天內沒修復好,kfs只需要賠給業主10%的修復費用


世茂丨最牛逼的交房條款

說明:以上信息來源業主爆料等。


人跑得太快,容易跑丟了靈魂。這句話,用在2019年的世茂房地產身上,恰如其分!


剛剛過去的2019年,儘管各大房企紛紛放緩拿地節奏,但世茂為了重回行業TOP10,選擇大肆併購、一路狂奔,終於如願以償,榮登行業第九。作為千億銷售房企,在浙江耕耘13載60多個樓盤,不可謂不風光!


然而,蘿蔔快了不洗泥,世茂在狂奔路上,顧此失彼:一邊是銷售額的節節攀升,另一邊卻是不斷爆發的交房維權糾紛,虛假承諾、誤導銷售、延期交房、質量粗糙以及債務壓頂,步步驚心。


世茂許老闆,請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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