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克:个人与组织是互惠互利的关系,相互给予,不可分离

个人发展得越好,组织也会取得更多成就,反之亦然。

——德鲁克《未来的里程碑》

德鲁克强调,个人和组织之间是一互惠互利的关系。我们既要看到前者对后者的贡献,更要重视后者对前者的培养,个人与组织之间就像鱼与水一样,相互给予,不可分离。

德鲁克:个人与组织是互惠互利的关系,相互给予,不可分离

美国石油大王保罗·盖蒂通过其一生的经营生涯,对用人总结出四种类型的评价和对策。他把自己手下的员工大致分为四个类型:

第一类,不愿受雇于人,宁愿冒风险创业,自己当老板,因此他们在当雇员时,表现很出色,为日后自我发展积蓄力量。

第二类,虽然他们充满了创意和干劲,但不愿自己创业当老板。他们较喜欢为别人工作,宁愿从自己出色的表现中,分享到所创造的利润。一流的推销员与企业的高级干部均属这类人员。

第三类,不喜欢冒风险,对老板忠心耿耿,认真可靠,满足于薪水生活。他们在安稳的收入之下,表现良好,但缺乏前两类人的冒险、进取与独立工作的精神。

德鲁克:个人与组织是互惠互利的关系,相互给予,不可分离

第四类,他们对公司的盈亏漠不关心,他们的态度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凡事能凑合得过去就行了,反正他们关心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按时领到薪水。

保罗·盖蒂认为第一类员工的才干是突出的,能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可以为企业发挥重大作用。

对于第二类员工,是保罗·盖蒂企业的中流砥柱,他以各种办法激励他们努力为本企业效劳,让他们建立牢固的企业归属感。

保罗·盖蒂对待第三类员工也十分珍惜爱护,把他们安排在各级部门当副手,逐步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想方设法稳住这支基本队伍。

对于第四类员工,保罗·盖蒂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对他们严加管理,促使他们端正态度,为企业发展多出力。

德鲁克:个人与组织是互惠互利的关系,相互给予,不可分离

由此可见,组织才是你实现人生价值的地方。如果只是把公司当成“混日子”的地方,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心里只盘算自己的个人利益,势必会与公司总体发展、长远发展的目标相抵触,有时甚至会阻碍公司向前发展的脚步。

只有把员工的切实利益与企业发展的整体利益相挂钩,才能避免出现员工对企业整体利益漠不关心的心理状态。建立与此相应的奖惩机制,企业发展好,人人都有益处,企业发展得不好,人人都受损失,这样形成员工与企业共存共荣的局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相脱钩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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