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3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税务总局已经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也就是说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届时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以由省级税务局依法依规具体明确再延长延期的范围及时限。”王道树说。

国家税务总局: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也是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群体。“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比较多,既有对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湖北是免征,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又可以享受国家出台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去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王道树说,同时,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三项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税费支持政策。

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介绍说,在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方面,财政部明确了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兜底,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的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后由就医地来制定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中央财政酌情给予补助。

截至3月2日,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已经达到1087.5亿元,现在看来医疗费用的保障是比较充足的,人民群众不会因为医疗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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