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競選小區業委會的業主很多不交物業費,沒有競選資格,按時繳費的又不想競選。怎麼辦?

0398饞貓輝


不交物業管理費,要趕走物業,自已當選業委會主任,目的就是吃霸王攴,想讓別人為自已義務服務。


釋延恆左


物業當然有存在的必要,問題是現在的物業如何去管理。比如我所在的小區,地標天津海河邊,天津市的物業標準,一級物業(最高標準)收費1.2元/平米,我們的物業收費3.68元/平米,美其名曰,超一流物業服務,且申請了天津市建委等的批准同意。就是這麼一個物業,衛生都做不明白,電梯裡經常有菸頭,電梯間的經常有手指印,而且四五天都還在那裡。業主諮詢你的超一流服務是怎麼超一流的有沒有細則,物業拿出個一級服務的服務標準來糊弄。開發商把小區的車位全部拿出來銷售了,沒賣不出的也不租,但是非小區,或者沒有車位的業主想進就能進,還經常佔據有車位的業主的車位。小區內的噴泉,水景觀經常不開。小區裡經常有養大狼狗,阿拉斯加,哈士奇,柴犬,拉布拉多等大型犬,狗主也經常不栓繩子,保安也不干預。最可氣的,前兩天午夜12點左右,我正準備洗澡,突然聽見有人東我們家密碼門,而且有解鎖的聲音傳出來,我立刻大喊,然後穿上衣服衝出去也沒人。然後打電話給物業,物業保安先說是不是有人誤碰了,後來又說他們來看看,就再也沒有聲音回覆。我過了15分鐘打電話,他們回覆說保安過去了,也調了監控,沒有什麼可疑人,只看見一個外賣送餐的,我問他送餐額你們有沒有問問,確認一下,他們回覆,送餐的我有什麼好確認的。然後說電梯裡只有一對夫妻帶了個孩子,業主,我說送餐的他不走電梯,你們不覺得奇怪嗎。物業說,我們在看看,就再也沒有以後了。所以說不是物業有沒有必要,而是現在的物業大部分都比較垃圾,向大部分額評論說的,他們就惦記怎麼收錢,至於說怎麼服務,他們並不考慮或者說考慮的不多。對於他們自己來說,他們是一家公司,而不是說受業主僱傭,為業主服務的對象。另外,很多物業專業人士說可以換,換也未必好。你們這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看看,普通業主想成立業委會有多難,沒有電話,開發商還有未賣房源,一家一家敲門,50%以上業主同意,誰願意操這個心。我認為國家應該鄭重的考慮這個問題,如果建立監督和監管機制,要讓物業受到業主的監督並可以得到相應的回覆。


半路西天


寧缺毋濫。

我覺得小區業委會不一定非要存在的部門,主要是物業公司做的好壞。那些不交物業費卻想競選業委會的業主,怕都不是什麼好鳥,讓他們組成業委會,怕是整個小區會雞犬不寧,最後鬧的沒辦法收拾,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不交物業費的業主都自私自利。業主按時繳納物業費是每個小區業主應該履行的義務,如果連義務都不願意履行,談什麼權利。他們根本就不會顧全大局,只會為自己的利益考慮,如果他們放權,恐怕不但不會繳納物業費,還會剋扣錢財,貪汙受賄,把小區物業也帶的烏煙瘴氣。如果是在日本鬼子進中國的時候,這部分人肯定是漢奸。

二、不想競選業委會的人只想明哲保身。那些按時繳納物業費卻不願意競選業委會的人,大多數是不想在其中撈好處,也不想多管閒事。相比大家也都能知道,小區人這麼多,各種各樣的人“眾口難調”,業委會也沒有工資也沒有補助的,屬於費力不討好的活。像這種有業主不願意繳納物業費的小區,恐怕更是難以管理。

所以我覺得業委會不一定非要存在的部門,秉持寧缺毋濫的原則,只有那種願意無私奉獻的人才可以競選業委會。


建聞君


欠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是否具有業委會委員被選舉權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根據司法解釋,首次業主大會的召開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無論是否拖欠物業服務費,都具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如果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拖欠新聘任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的,則不就有被選舉業委會委員的權利。所以不要讓物業公司的隨意說法所迷惑


劉智育


之所以不繳費,大多數應是對物業的管理有意見,無奈用不繳費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物業不滿和抗議,進而想通過選舉業委會的方式。對不滿的物業進行整改,業主對物業不滿,有相當一部分的問題是物業管理不到位,或者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很多物業管理公司向來以主人自居,而不是以服務業主為宗旨,甚至黑物業黑保安。但現在問題是想競選進入業委會成員的條件非常的苛刻,感覺不像是選業委會成員,而是在選道德模範楷模,不交費的,不能當業委會,有歷史欠費的,不能當業委會,有違章搭蓋的,不能當業委會,等等,諸如此類,設置了相當的門檻,業委會的工作本就是個吃力不討好的活兒,,而國人自掃門前雪的心態使成立業委會更是難上加難,誰最不願意看到業委會的成立呢?大家都明白,那一定是物業,沒有業委會的物業,業主那就是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了。


今古通寶


英雄總是少數,敢於不交物業費的人說明一個真理,勇於與黑物業黑勢力作鬥爭,值得敢為正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站出的業主們點贊!沒有這些人挺身而出,小區新面貌無法改變,黑物業黑勢力永遠立足小區。


手機用戶51959040281


其實,好多小區都有這種情況,個別業主想成立業主委員會,他們嘴上說要為業主服務,其真實目的卻是想當委員,不想交物業費,一旦選舉成功,以後基本就是引狼入室,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不擇手段,最終把小區搞的烏煙瘴氣,基本是所有業主的利益都受到傷害(只有業主委員會的個別人受益),有的正常生活都有了問題。所以,選舉業主委員會是好事,但是,如果候選人不合適,決不能選舉,等有合適的人再選,原物業公司肯定比這些害群之馬好。


留興240


住建部《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明確規定:不履行業主義務的人不適合成為業委會成員。

而《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按時交物業費是業主們的義務!

這就是依據!!


執中bj1


這個問題是全社會的問題,每個小區都出現這種情況,不交費的業主參選了業委會還不如沒有,這些人裡面好人不多,他們進入業委會再聘了物業就正式不交費了,同時把業主忘了,出不了滿月就成了漢奸,想成立業委會一定要自治,不自治別成立業委會,小區有物業業委會沒有用,反而起反作用,要想叫業委會起作用就給他們發工資,拿錢買著業委會為咱服務,還想成立業委會義務為業主服務,還想換個好物業,世界上的好事都成您的是不可能的,早啊晚上當。


工農兵伯伯


現在業委會,和物業狼狽為奸,壓榨業主的錢,物業拉攏人心,有權有勢的業主的物業費不要,年底在給好處費,無處不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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