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6日下午4点40分左右
在常熟市衡山路珠江路路口
一辆车牌号苏J的白色轿车驾驶室内
扔出一个废弃口罩
被网友拍下举报
之后
民警联系了车主练某
对方表示对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感到后悔
![曝光常熟衡山路珠江路路口这辆白色轿车,随地乱扔废弃口罩](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练某称
被丢弃的口罩是他朋友佩戴后遗留在车内
他当时习惯性做出此举
最终交警部门对练某进行批评教育后
对他处以50元罚款
![曝光常熟衡山路珠江路路口这辆白色轿车,随地乱扔废弃口罩](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看看网友怎么说
凡尘水滴_70338:平时扔垃圾惯了,50元罚一下太轻了。
啊呀请pick我:后悔不已?早干嘛去了,做事是不是不带脑子。
风一样的灵魂99:这种行为,不管什么时期,我都支持巨额罚款。这是一种完全主观故意耍流氓的行为,与文明公民责任背道而驰。
Chris我的宝贝鸭:我们常熟本来车窗抛物很多地方都有摄像头会抓怕,现在特殊时期虽说常熟并不严重,但是这种行为真的极其没素质。
一日度寒暑:这车牌可不是常熟的。
法 条 链 接
关于车窗抛物的处罚规定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处20元罚款。
驾车时向道路抛洒物品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九)项,处50元罚款。
特殊时期
车窗抛物
不仅增加了环卫工的合作难度和危险性
还存在病毒传播的危险性和环境污染问题
这样没有素质的行为
必须严肃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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