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婦女為什麼裹腳,從什麼時期出現裹腳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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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生兒育女,是社會的重要力量,為什麼從四五歲就要夾上夾板,將腳裹起來,在疼痛中成長呢?以現在眼光看之,真是匪夷所思的變態審美觀,變態心理。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關於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便眾說紛紜。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而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據總結,女人裹小腳,且纏腳陋習能綿延千年主要有以下幾種原因:

其一:從家庭穩定角度,纏腳有利於把婦女禁錮在閨閣之中,對她們的活動範圍加以嚴格的限制,以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婦女活動不便,即便想做什麼事情,一想到走路都困難,也就縛住手腳了。如賀瑞麟在《改良女兒經》中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其二:裹腳起源與統治者相關。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鶴林玉露》記載:《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纏足的例證。蘇軾《菩薩蠻 詠足》稱女子小腳為"宮樣"等等,足見纏足起自宋朝上層社會。

其三:封建士大夫病態的審美觀對此推波助瀾。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賞玩小腳成為癖好。如"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讚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等等。

女人纏小腳到了民國時代,及解放後才陸續廢除。陋習之下,是千百年來,男人對女人的極權式壓迫和病態性賞玩。令人非常感嘆。


老照片


裹腳也叫做纏足,在女孩四五歲的時候,用布帛把女子的雙腳纏裹起來,在女孩子雙腳隨著身體成長的過程中,變成為又尖又小畸形的腳,這種被裹過的腳稱作“蓮”。

據說根據腳的大小,也就是“蓮”的大小分作大於四寸的叫“鐵蓮”,四寸的叫“銀蓮”,而三寸的就叫做“金蓮”,可見在古代這“蓮”以小為美,以小為最好。

那麼這種國腳現象是在什麼時期出現的呢?

有人說是隋朝,有人說是唐朝,還有人說是在五代,現在普遍認為裹腳現象的出現是在北宋。到南宋時期也只是盛行在上流社會,民間也並沒有普及,而且在宋朝的時候裹腳長度也沒有那麼小,也沒有那麼尖。裹腳這種現象在元明清三個時期得到了發展,在明末裹腳之風開始盛行,對裹腳的審美也達到極致,不僅要求腳小,還要小到三寸,而且還要有弓,還要有形狀,可以說從小腳到三寸也是一個漸變的過程。


裹腳是一步步完成的,分為試裹,試緊,裹尖,裹瘦,裹彎幾個步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個過程是一個煎熬的過程,是一個被摧殘的過程,一雙好好地腳愣是被弄成了畸形,你說這得有多遭罪!!

據說睡覺的時候,兩腳痛得抽痙,或一夜頻頻痛醒,飲食無味。解開裹布,往往潰爛的部位和裹布緊緊粘著,勉強撕下來,便是一片血肉模糊,差不多得用六個月的時間,強忍痛苦捱到腳趾頭都抄到腳內側邊,由腳內緣能摸到腳趾頭,這樣才算是瘦到家。潰爛的傷口,處理不當往往愈來愈嚴重,到最後甚至會導致小趾腐爛脫落形成慢性骨髓炎,多年不愈。

那麼為什麼古代婦女要裹腳呢,要遭受這份活人罪呢?

一個原因是上層社會的示範帶動效用。 裹腳最開始也只是在宮廷小範圍內流行,後來傳到民間富貴人家,最後才來到民間普通人家。我覺得這就是跟風行為,上面的人覺得漂亮,下面的人也就似乎覺得漂亮,沒有自己的判斷標準,就這麼一代又一代的傳遞下來,後來再加上統治者的一些別有用心,一種習俗成為了明文規定,你再去想改那已經是不可能了。

本身女孩子都有愛美之心,覺得別人裹出來的腳漂亮,那自己也要這樣做,形成了一種畸形的審美。 比如在滿人入關之後建立清朝, 之初清人統治者順治和康熙極力反對漢人的這種纏足風俗,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是並沒有達到目的。反而裹腳這種陋習卻在清朝時期達到了頂峰。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也成了評判女子美與醜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

再一個原因就是文人騷客們的推波助瀾。 文人們喜歡通過提筆桿子寫文章來品頭論足 ,幾個騷人閒來無事聚在一起,喝點小酒弄弄小腳,覺得人生不亦樂乎。 比如 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來讚美小腳。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還有明末清初的大才子李漁 ,他把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等,弄得無比享受這小腳樂趣的樣子,玩玩小腳丫也能搞出很多情趣來,厲害吧?!

當我在回答這個題目,翻看一些裹腳圖片的時候感覺真是瘮的慌,真沒有覺得這有多美,就是一塊肉疙瘩,本來四個腳丫子是往前長的,你非得給弄到腳下面去,這是多麼的痛苦。

嗯~,其實我們也不能用現在的眼光或者審美標準來評判古人纏足的這種習俗,可能有的女人就很喜歡,很願意,很享受這種小腳的感覺,有的可能是不喜歡但是沒有辦法,大家都在做,你不去裹腳那就是另類,甚至嫁不出去。 這就像我們現在社會中一些人留著另類的髮型,穿著不一樣的服飾如殺馬特之類的,說不定多少年之後這也將成為一種習俗。

沒有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


阿金大哥,一個愛好文史的油膩大叔。



阿金大哥


女性裹腳的習慣起源於唐朝後期,請看唐朝人的詩歌:溫庭筠《錦鞋賦》寫道:“耀粲織女之束足”;杜牧詩寫道:“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歌詠的對象都是小腳。可見當時已經有女性裹腳。但是,唐宋時的裹腳跟明清時期是不同的,只是將腳纏得纖細一些,並未發展出畸形的所謂三寸金蓮。而且,唐宋時期的纏足只流行於上層社會,貴族女性或者歌妓才是纏足的主要人群,一般民女是很少纏足的。

為什麼會有纏足這種風尚呢,開始是出於士大夫的審美,認為女性的腳丫子小一點、纖細一點是一種美。當然,我們今天並不認同這種審美觀。到了元朝時,裹腳又出現了禮教束縛的用意,元人伊世珍《琅環記》稱:“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認為裹腳可以讓女性行走不便,因而乖乖待在閨房之內。但是,我們應當注意,這種觀念跟宋代的程朱理學沒有什麼關係,事實上,程頤的家人一直都拒絕裹腳:“宋程伊川家婦女俱不裹足,不貫耳。”朱熹的門人車若水也反對女性纏足:“婦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痛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

裹腳的興盛時期是在明清。不但裹腳成為普遍的社會風俗,而且出現非常變態的“三寸金蓮”審美,不少放浪的文人都著文大談“三寸金蓮”之美。這種畸形、變態的性審美,是之前沒有的。


吳鉤的鉤沉


女人裹腳究竟始於什麼朝代,網上一直持有不同說法,今天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先看看這些不同朝代的女屍足部特寫,前四張圖依次為西漢、南宋、(腳趾被壓變形)明代、清代。按圖片來看,明代往後的女性均沒有裹腳的習俗。第一個西漢馬王堆女屍,辛追夫人,她的腳掌又寬又大。第二個福建茶園出土南宋一位將軍夫人,她的腳趾只是在棺內受壓變形,也沒有裹腳痕跡。第三個明代女屍,穿弓鞋,腳偏小,不能證實裹腳。

結合出土的明代弓鞋分析,有的較長,有的確實很小,小到只有十幾公分,小是因為女性身材矮小,按人體比例,身材矮小,腳自然不會大,34碼的腳現在大有人在。

再看下面兩圖,明代萬曆皇帝兩位皇后的腳骨也都很正常,並沒有改變人體生理形狀。所以,結合考古判斷,明代往後的女性都沒有裹腳的習慣。

古代也有不少戀足癖詩人,如三國時期的曹植、唐代李白、南唐後主李煜、宋代蘇東坡等,他們詩句裡都有讚美女人的腳柔美、膚白、纖細,但並沒有誰提到女人的腳大小與形狀。所以我認為,裹小腳真正的潮流只限於清代。明代往後如有纏足,應該也只是為了使腳變得修長秀氣,或是為了性感,以綾羅綢緞充當現代絲襪。

然而清代也並非所有女子都會裹腳,裹腳最初只限於漢人貴族大戶人家,清後期才普及到普通家庭對貴族時尚的追求與攀比。滿人通常不會裹腳,滿人的花盆底高跟鞋是最有力的證據。滿人也不排除個別比較有個性的女子會纏足,所以凡事都沒有絕對。

考古發現的物證,是對歷史真相最強而有力的佐證,任何網絡文章,任憑寫的行雲流水,在證據面前,也只是杜撰的作品。


陵西散人


女子纏足是封建社會對女子實行性壓迫的重要表現,古時候講究小腳為美,他們認為小腳可以刺激男人的性慾,纏足再配合柔軟體操和呼吸法,使女子在交合時,表現出特別的技巧,令男人樂不可支。這種戀足癖的變態思想在古時候真的是令人費解。還有一種原因是在古代女子講究三從四德,尤其是不能拋頭露面,纏足有利於禁錮女子的自由,使其不能自由行動。



裹腳開始於南唐時期,在宋徽宗宣和年間也就是南宋興起的的,


明軒雅溪


據說始於五代南唐。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了。裹足不前,老奶的小裹足腳布,又長又臭,在民間廣為流傳,傳為笑柄。其實小腳女人還有為數不少的人生活著,在訴說著封建餘毒的危害!小腳女人,三寸金蓮,是讚美女人,也是限制女人,殘害女人的酷刑,萬惡的舊社會,太可惡了!


黑虎97


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纏小腳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也是因為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自清末至解放全國各地數次反纏足的運動逐漸使得衛道士恥笑的天足戰勝了陋習。一個觀念的推廣,從來不是一蹴而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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