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醫療保障局應對疫情醫療保障政策解讀

市醫療保障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醫療保障政策解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統一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瀋陽市醫保局聯合市財政局、衛健委制定應對疫情防治醫療保障政策操作細則,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患者醫保待遇實行“三個等同”。

一是疑似患者與確診患者醫保待遇等同,在基本醫保、大病(大額)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部門安排資金補助,個人不需負擔費用;

二是異地患者與參保地患者就醫待遇等同,住院醫療費用由就醫地應急週轉金先行墊付;

三是確診及疑似患者門(急)診就醫待遇與危急重症門(急)診搶救待遇等同,比照本地危急重症門(急)診搶救醫療政策執行;

四是預付應急週轉金,做到“兩個覆蓋”,消除“兩個負擔”。應急週轉金覆蓋了墊付確診和疑似患者(含異地)的住院及門(急)診醫療費用,覆蓋了基本醫保、大病(大額)補助、醫療救助等支出費用和需由財政補助的個人負擔費用,確保我市或異地確診及疑似患者的醫療費用有保障,消除定點醫院救治墊資負擔,消除個人墊付醫藥費的負擔。

五是醫療費用不納入總量管理,實行單獨結算。對確診及疑似患者(含異地)的醫療費用按照項目與定點救治機構據實結算,醫保基金支出額度不納入全市住院總量控制,消除定點醫療機構資金使用顧慮。市醫保中心將會同市財政部門及時、足額與定點救治機構開展結算,保障救治工作順利開展。

六是調整門規待遇政策,降低交叉感染機率。疫情防控期間,為避免門診規定病種患者集中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降低交叉感染風險,減少患者出行,門診規定病種定點醫療機構可根據疫情防治情況和醫院實際情況,在保障醫療安全和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自2020年1月起,門診規定病種待遇限額(定額)可臨時性結轉、跨月使用。同時,支持定點醫療機構開展預約就醫或通過委託具備資質的機構開展藥品配送服務,簡化代取藥手續。

與此同時,市醫保中心配套推出了12項便民利企服務措施,為我市廣大百姓提供便捷貼心服務:1.向定點救治醫院撥付特殊應急週轉金4200萬元;2.調整2月份“兩定”結算流程,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實施網上結算業務辦理(結算憑證後期補報),保證定點機構資金撥付的及時到位;3.允許門診規定病種定點醫院為患者臨時開具3個月以內的長期處方,減少赴醫就診次數;4.暫停4類門診規定病種(糖尿病合併症之一、高血壓3期、冠心病陳舊性心梗、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現場體檢工作,防止由於人群聚集造成疫情擴散;5.延長異地就醫轉診(轉外就醫)備案有效期至6月底;6.延期辦理異地就醫墊付結算費用的手工報銷;7.推遲新增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集中培訓活動;8.確診及疑似患者參保繳費,不設立待遇等待期;9.通過醫保官網或智慧醫保APP自助辦理跨省臨時外出的異地聯網備案業務,當天生效;10.開通參保、在職轉退休等業務的電話預約服務;11.醫保網站、瀋陽“智慧醫保”APP、96856的自助服務實現365*24小時不間斷;12.我市及異地患者均可持社會保障卡即時就醫結算,提醒廣大百姓就醫時帶好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

瀋陽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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