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當庭宣判1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

3月6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1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的詐騙案件並當庭宣判。


江津法院當庭宣判1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


法院審理查明

2020年1月27日,“微商”邢某意圖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買賣口罩賺取利益,遂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消息,稱其急需收購大量口罩。被告人魏雙見狀便與邢某聯繫,謊稱其有可供銷售的各類口罩數萬個。邢某信以為真,當即向魏雙微信轉款33600元,以16元的價格向其訂購N95口罩2100個。當晚,邢某又兩次主動向魏雙付款,增購口罩500個。


1月28日凌晨,在成功與魏雙“砍價”至15.5元/個後,邢某再次向其訂購N95口罩1000個。同日,魏雙向邢某發信息,稱其一次性醫用口罩只需1元/個。邢某當即向魏雙轉款21000元用於購買。


1月30日,一直未收到口罩的邢某始終無法聯繫上魏雙,而邢某的“下家”又反覆催促其發貨或退款。壓力之下,邢某向公安機關報案。


魏雙在1月27日收到邢某的第一筆貨款後,根本沒有用於訂購口罩,而是將其全部充值到了網絡賭博平臺,用於“百家樂”賭博。至1月30日,邢某發來的5次貨款共78100元已經被魏雙輸得一乾二淨。


2月2日,被告人魏雙在重慶市合川區家中被公安機關抓獲。2月3日,其家屬主動向被害人邢某退賠78100元,獲得諒解。魏雙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前述事實。


江津法院當庭宣判1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


庭審現場


江津法院當庭宣判1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


通過遠程提訊系統開庭審理


江津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魏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被告人魏雙的犯罪事實、情節、社會危害後果及認罪、悔罪態度,法院依照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判決:被告人魏雙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000元。


法官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極少數人無視國家法律秩序,利用疫情防控物資供不應求,虛構銷售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嚴重損害人民群眾財產利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觸犯刑法規定,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提醒廣大市民: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應增強防範意識,警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網上購物更應保持謹慎,注意甄別各類售賣信息的真實性,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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