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光緒年間西盟墾區的治蝗經歷,一窺蹣跚前行的人、蝗的千年鬥爭

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後,為了預防、抵禦俄國勢力在蒙古的擴張,清廷在河套的蒙區實行屯墾,充實邊疆。西盟墾務局負責伊克昭盟與烏蘭察布盟的墾務,其農業生產活動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種自然災害的影響,蝗災就是其中之一。光緒三十二(1906)、三十三年應對蝗災的經歷,可以說是三千年中國大地人、蝗鬥爭的縮影。

西盟墾務局的蝗災始末

1、1906年的戰役

西盟墾務局位於後套地區,土地肥沃、水源充沛,水患也比較嚴重,因此,官方的工作重心放在水務、溝渠的開掘、維護上。光緒三十二年閏四月初四,總辦姚學鏡在屬地勘驗渠地時,聽說上年被水淹的大片地區蝗蝻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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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年間在河套蒙區開始屯墾

蝗蝻是幼年的蝗蟲,此時撲滅難度較低,如果等到長翅起飛,災害就很難避免了。姚學鏡立即派人探查,並組織村民撲殺。

蝗蟲是常見的昆蟲,是否會發展成蝗災,總辦姚學鏡無法判斷,為慎重起見,二十天後蝗蝻日漸增多,他忙將可能蝗災的預報及應對方案上報墾務欽差大臣貽谷與山西巡撫。

貽谷接報後極為重視,一方面命人查明實情,一方面動員防營、民夫、農戶做好準備,力爭在蝗蝻長翅之前加以撲滅。

從發現蝗蝻到摸清情況,往來文書不斷,到實際行動時,時間已然耽擱了一個月。此時,蝗蟲已經形成東西長約十里、南北寬四五至七八里的群落,只是還沒長出翅膀,這是一舉撲滅的最後良機

任務下達到基層,農夫出動了、勞役徵調了、駐紮後套的防營士兵也出現在田間,但出動的人員或因崇拜蟲神、或者因缺乏物質獎勵,主動滅蝗的積極性不高,致使效果不彰。

五月十六日,墾務欽差大臣貽谷收到了蝗蟲向各處蔓延的報告,他再次飭令駐包頭、駐河套各旗迅速添派兵丁協助捕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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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動轄區的駐軍參與滅蝗

六月十一日,渠工中局報告:"蝗從皂火河一帶飛入,自東而西,復由西南而西北,西北而東北,廣長十有餘裡。漫天蔽日,如布浮雲。"

貽谷以下各級官員都到了抗蝗前線。經過夜以繼日地捕殺,部分地區蝗災得到初步控制。貽谷總管全局,蝗災起於渠工東局,又蔓延到渠工中局。西邊還有纏金及杭旗四段,需要嚴加防範。

正當抗蝗看見曙光之際,天降暴雨,堤壩決口,水澇成災。人們不得不全力救援,飛蝗終於侵入渠工西局與杭旗四段,西盟墾務局全境淪陷

在繼續撲剿蝗蟲的同時,貽谷於七月初五日上奏朝廷,請求中央減免歲租及緩收壓荒銀。九月,組織自救,播種蕎麥,借糧種給貧困的農戶。

隨著天氣的轉涼,這一年的蝗災也終於偃旗息鼓。

2、1907年的戰役

春天總是帶給人們希望,農民們開始了春耕生產。

蝗蟲又開始蠢蠢欲動了。

西盟墾務局吸取了上年的教訓,提前派人監測蝗蟲蹤跡,加強了對蝗災信息的蒐集,反應極為迅速。光緒三十三年四月末,墾務大臣貽谷得到了蝗蝻出現在西北山根一帶的信息,立即調動軍隊前往撲殺,比上年提前月餘。

針對蝗蟲不可殺的民間疑慮,貽谷與姚學鏡也提前做了說服工作,以解除一些人的顧慮。

五月初五日,西盟墾區各地及墾區以外的未開發地域,有蝗蟲為害的消息接踵而至。屬地百姓及轄區軍隊全體出動,奮力滅蝗。又調動了原本隸屬山西的口外巡防馬隊、綏遠駐防兵丁前來增援。滅蝗的手段與上一年大體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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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蟲的最佳撲滅時機在長翅起飛前

人工撲打:這是最傳統的方法,耗費大量人工,效率也不太高。為了鼓勵人們消滅蝗蟲,官方採用收購蝗蟲的方式,以經濟手段加以刺激,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官銀有限,沒有持久。

挖溝設陷:挖掘壕溝滅蝗的方法古已有之。西盟墾務局制定了壕溝的標準: "上寬二尺,下寬五尺,深五六尺,長短視蝗之寬窄"。一條與蝗群長度相當的大溝出現了,蝗蟲一旦跌入壕溝,就很難逃出來。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還未長翅起飛的蝗群,因此,第一年差強人意,第二年則居功至偉。

火藥的應用:隨著治蝗經驗的豐富,新增了夜間以火把和布袋兜捕飛蝗的方法,大大加快了滅蝗的進程。在殺滅蝗蟲的過程中,發現僅靠土埋、開水燙不能全部將其消滅,軍人們又發揮己長,運用"火藥轟燒"的辦法打擊蝗蟲。

墾務欽差大臣貽谷又在人事上強化了責任,墾區內的官員分片負責,作為今後的獎懲依據。到六月底,墾區的蝗災被基本消滅。

這一次滅蝗活動發生在晚清光緒年間的一個偏僻墾區,是古人應對蝗災的一個縮影。經過兩年十四個月的努力,西盟墾區取得了滅蝗階段性的勝利。其中經歷了許多的艱辛,要克服許多困難。

第一年為什麼沒有成功?人們為什麼不願意滅蝗?採用的方法得當麼?官員努力的背景是什麼?

一系列問題都可以從人們與蝗蟲鬥爭的三千年歷史中找到答案,所有的進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經歷了痛苦的教訓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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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墾、水利、滅蝗都不可偏廢

從歷史的角度看,滅蝗必定是個艱難的歷程

1、唐朝及其以前,應對蝗災是檢討人類的作為

唐及以前,人們的主流意識中根本沒有消滅蝗蟲,與其對抗的意識。到了漢代,天人感應的思想成為政治主流,認為災難是上天的警告或懲戒,由人間當政者不當的行為引起。這也給不受約束的皇權套上了緊箍咒,在沒有能力應對自然災害的時代,執政者由於天災的警告,被迫降低稅負、出讓特權、減少奢靡。

不管是自願還是被迫,"天人感應"的約束使當政者修德以消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百姓的負擔。

天人感應說的負面影響則是使問題簡單化,發生了蝗災將其歸結於不良的德行、不佳的行政,皇帝罪己,大臣查辦。沒有人探究蝗災的起因並設法加以控制,這種情形到了唐朝終於被人打破了。

開元三年山東蝗災,

宰相姚崇請唐玄宗派出驅蝗使督促地方官員捕蝗,採用了"驅撲焚瘞"的方法,到了秋收,保住了一些收成,結果是:"田收有獲,人不甚飢"——《舊唐書·玄宗本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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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開啟了朝廷滅蝗的大門

可這一措施受到了士大夫們的群起反對,他們斷言蝗蟲肆虐是天災,人力無法翦滅。只有修德禳之,才能感感動上蒼,消弭蟲災。並告誡玄宗不可繼續捕蝗,否則將招致更大的懲罰。而民間對滅蝗同樣是極力反對,《新唐書· 姚崇傳》中記載:"山東大蝗,民祭且拜,坐視食苗不敢捕。"

姚崇以自己的官位做抵押,堅定滅蝗,收到一定效果,雖然不是主流,但開思想之先河

2、宋元,滅蝗成為官方的選項,理學的副產品

傳統文化中儒釋道佔據主導地位,在對待害蟲的態度上,佛家眾生平等,萬物都有生存權,殺生是被禁止的。道家與萬物和諧,一切順應自然,至於昆蟲也使放任生存、發展,蝗蟲也不例外。何況,八臘神以及後來出現的劉猛將軍,也該是道家的神祗。

儒家呢?理學在宋朝獲得了極大的發展,奠定了其在儒學中的主導地位。宋元理學主張人與自然和諧統一,人與天地萬物是平等的關係,如果以自己的好惡消滅昆蟲萬物,最終人類也將失去生存的基礎。

理學的集大成者朱熹就認為:蝗蟲及其他害蟲都不能防治,因為"非人力所能及",消災要靠田祖之神。發生了蝗災,他上書皇帝,以內庫的錢搞祭天大禮,自己也與百官一道祭廟。

如此一來,人類對蝗災豈非只能站在局外?正好相反,

理學的發展卻反而促進了古代中國科技的進步,因為天地萬物各具其理,認識事物必先認識事物之理,然後才能把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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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的發展促進了人們對蝗蟲的認識

朱熹雖然反對滅蝗,但卻認為農事活動只要符合自然規律,就可以預防蟲害。他提倡的"格物致知",也就是窮盡事物之理,這促使人們探索未知的領域,包括蝗蟲的世界。

宋人對蝗蟲的習性做了深入的觀察,《救荒活民書》中說:"蝗初生如蟻(即蝻),只能跳躍不能飛行,易於撲打。"又說:"蝗在麥苗禾稼深草中者,每日侵晨,盡聚草稍食露,體重,不能飛躍。"更重要的是他們發現了地下的蟲卵,挖掘清除蟲卵是控制蝗災的最有效方法,從而開啟了人工有效干預的大門。

宋元時期,朝廷將人工滅蝗法律化,規定了滅蝗的義務及地方官員的責任。南宋孝宗的《熙寧詔書》是世界上官方滅蝗的第一道詔令,這是世界上滅蝗的第一道法律

3、明清治理蝗災得到強化

明清時,人們的認識更進了一步。許多人對蝗蟲進行了深入研究,出現了一批農書,其中就有治理蝗蟲的專著。雖然仍存在大量祭祀蟲神的行為,但人工滅蟲在朝堂之上,已經不再是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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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蟲產卵過程

明朝的徐光啟對蝗卵孵化為蝗的過程作了細緻的描述:"蝗初生如粟米,數日旋大如蠅,能跳躍群行,是名為蝻。又數日即群飛,是名為蝗。......又數日,孕子於地矣。地下之子,十八日復為蝻,蝻復為蝗。如是傳生,害之所以廣也。"

永樂元年,明成祖朱棣頒佈了《捕蝗令》:"令吏部行文各處有司,春出差人巡視境內,遇有蝗蟲初生,設法撲捕,務要盡絕。如是坐視致使滋漫為思者罪之......"這是世界上滅蝗的第二道法律,其完備程度,歐洲四百年後才產生與之匹配的文件。

清朝康熙帝反對祈禳弭災的觀念,他下令:"各州、縣官親履隴畝,如某處有蝗,即率小民設法耨土覆壓,勿致成災。"又制定了獎懲制度,不論生髮地、遷飛地,地方官員都不得推諉責任,貽誤捕蝗時機。

乾隆朝還獎勵捕蝗有功官員:"凡有蝗蝻地方,文武官弁合力搜捕,應時撲滅者,應行文該督,確實查明,果系即時撲滅,俟具題到日,準其紀錄一次。"

清朝的滅蝗工作已經制度化,有著嚴格的獎懲制度,約束著各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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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滅蝗制度化

在先人的肩旁上

滅蝗面臨的第一個困難是人心。由於古代科技水平的限制,對於三大災害的水災、旱災、蝗災,人類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加以對抗。出於對自然力量的畏懼,求神消災、護佑就成了必然的選擇。

當1906年蝗災發生時,西盟墾務局的農民肯定是最早的發現者,但他們本能的是求神禳災,當官府佈置滅蝗,有的人甚至陽奉陰違,當著官員的面挖溝埋蝗,但官員一走,又悄悄的放出蝗蟲,生怕得罪蝗神

鑑於這種情況,欽差墾務大臣貽谷發公告對住民恩威並施,一方面苦口婆心的勸導:蝗蟲如果確實是神蟲,一定不會糟蹋莊稼,而是應該保佑你們豐收。另一方面又揮舞起大棒:再不盡力協助官府撲捕蝗蟲,致使蝗災無法撲滅,將追究責任,出工不出力、破壞滅蝗的,所有地租等項不予減免。

其實,限於當時的文明程度,官員自身也未必都認為人能勝蝗。1906年六月,管帶大同續備軍馬隊遊擊王達就組織了一次祭祀活動,"此等蟲孽似宜誠心禱免",祭祀後還天真的彙報,"雖未見蝗蝻群飛,禾苗亦未見傷害。"

欽差墾務大臣貽谷心裡也會打鼓,天人感應面前怎麼解釋蝗災,主管的官員是否失德、失責?貽谷在其奏摺中就寫道:"雖屬偏災流行,究亦奴才奉職無狀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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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套平原值得用心保護

其實,當時人們抵禦蝗災的能力畢竟有限,許多事情還只能求助於神明。從神蟲、不能碰到嘗試著消滅,心甘情願的撲殺,思想的轉變絕不是一蹴而就的。

西盟墾務局這次滅蝗,在技術上也存在著不足。宋朝就已經開始挖掘蟲卵以預防蝗災,而他們竟然沒有在第二年初佈置此項工作。

在清朝,清除蝗卵的技術已經有了新的發展。鑑於挖掘的工作量巨大,當時最新的技術為:用鐵條猛插蟲洞,破壞其保護的外殼,再灌入藥水給予殺滅。這些工作常常交由一群孩子就可完成,大大提高了滅蟲效率——但這項技術並未得到官方推廣,西盟墾務局的官員恐怕也不知道!

好在蝗蝻出現後,他們吸取了上一年的教訓,反應還算及時。

歷經14個月的滅蝗得以成功,也得益於領導的負責。雖然有獎懲制度的制約,但墾務欽差大臣貽谷、西盟墾務局總辦姚學鏡等主要官員能夠立足於人工滅蝗,而不是依賴神靈,也難能可貴。

國人治蝗,從唐朝姚崇開始,到了宋、元,初步洞悉了蝗蟲的生長過程,制定了相應法令,到了明清,防治害蟲的觀念與技術都有所增強。期間每走一步,都要克服障礙,解放思想。但一步一個腳印,人類就是這樣認知世界、解決問題、走向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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