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刑事案件法律幫助、5分鐘內完成案件確認……廣東法援出實招!


涉“疫”刑事案件法律幫助、5分鐘內完成案件確認……廣東法援出實招!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處於關鍵時期

我省各地法律援助機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涉“疫”刑事案件法律幫助

迅速完成法援案件確認

……

一起來看看廣東法援是如何

主動擔當作為

積極服務抗擊疫情

涉“疫”刑事案件法律幫助、5分鐘內完成案件確認……廣東法援出實招!


珠海:提供涉“疫”刑事案件法律幫助

2月20日上午,珠海市香洲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宗涉疫情防控物品詐騙案。


2月19日下午16時,香洲法院立案,在接到法院法律幫助通知半小時內,珠海市法律援助處工作人員立即指派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師事務所張愛斌律師到達第一看守所為被告人伍某提供法律幫助,通過視頻會見,告知被告人伍某刑事訴訟流程、享有的訴訟權利、量刑情節,及時解答其提出的有關法律方面的疑問,被告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根據被告人伍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和悔罪態度,香洲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伍某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達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月10日至2月25日,珠海市法律援助處共安排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及參與認罪認罰案件96件。


江門:積極配合打擊疫情防控犯罪

2月4日,江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接到群眾報案,稱其同月2日通過微信認識犯罪嫌疑人周某聰,向其購買4萬個口罩,先後支付了定金人民幣7500元,隨後就一直沒下文。2月5日,蓬江公安分局對周某聰實施了刑事拘留,通過偵查,查明周某聰共詐騙了19名被害人共計63950元,周某聰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蓬江區法援處接到通知後,第一時間向江門市司法局彙報,指派辦案經驗豐富的黨員律師林燕華承辦。2月8日,江門市蓬江區檢察院通知江門市蓬江區法律援助處指派律師在2月9日到江門市看守所對周某聰進行法律幫助。林律師接受指派後,通過視頻會見進行釋法明理,周某聰對其一時邪念走上犯罪道路的行為表示非常懊悔,同意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並表示積極配合退贓,減低犯罪影響,請求寬大處理。


2月10日,蓬江區法援處為周某聰提供法律援助,林律師再次被指派擔任周某聰的一審辯護人。2月13日,周某聰涉嫌詐騙一案在蓬江區法院通過遠程視頻開庭,在中國庭審公開網、南方+APP客戶端視頻同步網絡直播。林律師當庭發表了辯護意見,並建議對被告人從輕從寬處罰,以達到感化教育。案件當庭宣判,蓬江區法院判處周某聰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0000元,周某聰表示服判,放棄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恩平:不超5分鐘!完成法援案件確認

近日,家住(江門)恩平市的陳先生與4名工友因公司拖欠勞動報酬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提起訴訟,恩平市法援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年前收到了恩平市人民法院的判決,因公司不服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眼看二審案件即將開庭審理,按照規定,再申請法律援助為其指派律師就需要到遠在100公里以外的江門市法律援助處申請,疫情期間外出風險較大,陳先生和工友們心急如焚。


恩平市法援處接到陳先生電話求助後,迅速向江門市法援處報告情況,啟動就近申請法律援助程序,立刻開通綠色通道,電話聯繫當事人做好預約登記,提前打印好相關申請資料,申請人在預約日攜帶二審補充資料分批分時段來到恩平市法援處簽名確認,逗留時間不超過五分鐘,充分減少了人員流動、接觸、聚集,並根據江門市法援處的要求於當天做好審批、律師指派工作。申請人感嘆:“想不到疫情期間,申請法援也如此方便快捷!”。


汕頭:法援指引、防疫服務齊上線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為全力做好疫情聯防聯控工作,同時保障防疫期間群眾辦理法律援助需求,汕頭法援全力推進防疫期間法律援助服務有效開展。


法援指引急上線


汕頭法援對援助服務方式進行及時調整,引導群眾儘量通過電話諮詢、網上申請、線下郵寄等方式獲取法援服務,並要求全市法援志願律師配合做好服務群眾工作。同時,引導急需現場辦理業務的群眾做到三個務必,即“務必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務必提前預約服務、節省現場辦理時間;務必自覺遵守秩序、有序辦理業務”。


防疫服務齊上線


汕頭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大廳採取場所消毒、測量體溫、佩帶口罩、登記來訪人員信息等嚴防嚴控措施,確保進入大廳要求法律援助群眾的人身健康安全。


同時,每個工作日安排兩名法援志願者在大廳法援諮詢及受理窗口接聽熱線電話、協助接待來訪群眾及受理法援申請,及時解答群眾的法律援助業務問題和法律問題;每天安排一名法援專職律師在“廣東法律服務網”上進行網絡值班,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來源丨珠海、江門、汕頭市司法局

廣東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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