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格律詩詞的“對仗”

詩詞中的對偶,叫做對仗。古代的儀仗隊是兩兩相對的,這是"對仗"這個術語的來歷。

  對偶又是什麼呢?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竝列起來,例如"抗美援朝","抗美"與"援朝"形成對偶。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例如"抗美援朝"是句中自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是兩句相對。一般講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

  對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仍以"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為例:"抗"、"援"、"保"、"衛"都是動詞相對,"美"、"朝"、"家"、"國"都是名詞相對。實際上,名詞對可以細分為若干類,同類名詞相對被認為是工整的對偶,簡稱"工對".這裡"美"與"朝"都是專名,而且都是簡稱,所以是工對;"家"與"國"都是人的集體,所以也是工對。"保家衛國"對"抗美援朝"也算工對,因為句中自對工整了,兩句相對就不要求同樣工整了。

  對偶是一種修辭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齊的美。漢語的特點特別適宜於對偶,因為漢語單音詞較多,即使是複音詞,其中詞素也有相當的獨立性,容易造成對偶,對偶既然是修辭手段,那麼,散文與詩都用得著它。但是,律詩中的對仗還有它的規則,而不是像《詩經》那樣隨便的。這個規則是:

  (1)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立的;

  (2)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複[2].

  因此,上面所舉毛主席《長征》詩中的兩句:"金沙水拍雲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才是合於律詩對仗的標準的。

  對聯(對子)是從律詩演化出來的,所以也要適合上述的兩個標準。例如毛主席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所舉的一副對子:

  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

  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這裡上聯(出句)的字和下聯(對句)的字不相重複,而它們的平仄則是相對立的: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3].

  就修辭方面說,這副對子也是對得很工整的。

淺談格律詩詞的“對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