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磊:奔騰年代中的律師生涯


張磊:奔騰年代中的律師生涯


十年前,2009年4月,當大張磊律師寫下一篇近2000餘字名為《劃撥土地開發房地產論》的法律專業文章,並把它放到互聯網絡上的時候,他根本無從知曉,這篇當時看來如此毫不起眼甚至當時閱讀量僅為幾十的文章,竟在十年後的今天,引起一場由當事人張磊對抗北京漢卓律師事務所的訴訟官司,其結果也竟然是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北京漢卓律師事務所通過官方網站公開向張磊賠禮道歉並賠償人民幣3000元。

為何?有利益方有紛爭,十年前訴爭文章閱讀量幾十,接近幾無,自無人相爭;十年後,網絡新媒體橫空出世,同樣文字,無任何編排(一個標點符號都不動)閱讀量卻近2萬,推薦數量更達十幾萬,有了影響,自然有了流量爭奪,但像北京漢卓律所般直接竊取,公開發表於官方網站之上,捎帶喊話:“房地產,找漢卓律師”,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這般有辱斯文,實在不應該!

現在看來,這篇文章之所以成為訴訟而起,緊扣了從它草擬完成到今天的兩大年代焦點,房地產與網絡,即言之:十年前草擬探討“房地產開發”完成放到網絡發表,正值因房地產與網絡而引起社會劇烈變革的前夜,之後,房價上漲一路而上,離普通民眾愈來愈遠;而網絡巨頭陸續成型,接連問世,如阿里、騰訊等,在改變民眾生活的同時,似翻越超過亦不可能,今日,則由互聯網法院判決當事雙方責任分割,案件雖小,極具年代味道!

事實上,同為同行業人士,無訟能定紛爭,自是最好,事件之初,即發函告知,和解解決;儘可能避免訴訟進程,但雙方差距太大,無奈被迫付諸訴訟以定是非!

雖訴爭文章發表距今已過十年,而這又是因房地產與網絡而引起波瀾壯闊的十年,法律雖是謙抑的職業,在這個奔騰的年代,新法律法規層出不盡,但只要我們學習了法律之所以規定的精髓,不但要做到知其然,更要知道之所以然,不管時間如何流逝,法律如何更新,亦能從容面對處理各式各樣的疑難法律難題,而這正是除了勝訴之外,我們最大的體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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