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生了,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就受著”婆婆說完後悔了

證都領了,人也是我們的了,給不給彩禮都無所謂"婆婆說完後悔了

"證都領了,彩禮就不給了,反正也得還"兒媳一個舉動讓婆婆下跪

觀社會百態,聊人間喜樂,關注我,一起解讀人性。


俗話說:談錢傷感情。

可是談感情會傷錢。

自古以來,錢,都是人與人相處一個亙古不變的話題,每個人都要和錢打交道。

錢,有時候甚至是我們表達愛意的最直接方式。

看一個人他愛不愛你,看他對你的態度和對你花他錢的態度就知道了。

戀愛是婚姻的試金石,只有經歷過了九九八十一難的考驗後,步入婚姻殿堂的婚姻,才能夠像齒輪一樣,更好地磨合。

“孩子都生了,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就受著”婆婆說完後悔了

所以,婚前一定要談錢,並且要光明正大地談錢。不但要和你對象談錢,還要和他家人談錢。

因為,很多時候,談錢談著談著就談崩了。

而有的時候,談錢談著談著,感情越來越好,於是,順理成章結為連理,共同在婚姻這艘航船中一起滑行向前,完成人生圓滿的修行。

“孩子都生了,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就受著”婆婆說完後悔了

婚前錢沒談攏,婚後日子一團漿糊。

去年,村裡一個女生小玲離婚了,才21歲而已。

小玲在外打工,和男友未婚先孕。

拖著七個多月的大肚子,匆忙地訂了婚,訂婚也是男友第一次見父母,雙方親家也是第一次見面坐下來聊這事情。

此前,雙方家庭彼此從未見過,也從不瞭解。

因為肚子很大了,很快就要生了,所以根本等不及辦婚禮等一系列流程,只能先訂婚,然後等孩子出生後再補辦婚禮或者其他的。

男生比女生大6歲,而女生才19歲,壓根就還沒有到領證的合法年齡,於是,訂婚的時候,雙方家長商定等孩子出生後小玲到了法定結婚年齡後再領證辦酒席。

席間,女孩父母按照當地習俗,要求男方要拿出18.9萬的彩禮。

當時村裡的彩禮普遍行情是19.9萬,也有個別的17.9萬,所以女孩父母就取了箇中間段的數字,以9結尾是圖個長長久久。

“孩子都生了,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就受著”婆婆說完後悔了

男方家長很爽快地答應下來了,女孩父母也沒多想,就只是覺得這個第一次見面的親家還行,人挺好,還慷慨好說話,不會跟女孩父母因為彩禮的事情討價還價的,所以這一次見面雙方印象都還不錯。

只是,萬萬讓女方父母沒想到的是,男方父母竟然是個老賴。


答應得很爽快,兌現得很困難。

從訂婚到孩子出生,男方父母一分錢也沒給過,孩子出生後,小玲坐月子也是回孃家坐的,各種飲食花銷一萬多都是女孩父母掏錢。

孩子滿月酒原本應該男方出錢,可是男方父母又以 還沒辦婚禮就直接請滿月酒不太好為由,給推了。

而且男方父母很圓滑,說話很到位,也很客氣,說得讓人無法反駁,還安撫女方一家人,說:"下一次,二胎做滿月酒做好一點給他們補回來,這一胎週歲的時候肯定已經辦完婚禮了,就再補回來。"

“孩子都生了,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就受著”婆婆說完後悔了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女方父母最終同意了,所以也就沒有再給孩子做滿月酒。

出了月子後,小玲理所應當帶著孩子回到男方家裡去,與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

剛開始,公公婆婆都很熱情,嘴上總是噓寒問暖,生怕她會不習慣。

雖然公公婆婆家裡清貧了點,但是小玲覺得她們一家人都很不錯,所以對這段婚姻很滿意。

“孩子都生了,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就受著”婆婆說完後悔了

相安無事地過了一年,女孩終於到了20歲的法定結婚年齡。

在公公婆婆的各種催促之下,小玲很快就和男孩領證了。

可是,領完證,公公婆婆也不提辦婚禮的事情,孩子的週歲宴更加沒有著落。

小玲幾次有意無意向老公提起,也被他囫圇吞棗應付過去。

最後,她實在忍不住了,就當著公公婆婆的面,問老公什麼時候辦婚禮?

婆婆馬上拉下臉,冷冷地說:"孩子都多大了,盡還想著這事呢,你說你也孩子媽了,能成熟一點不?"

竟然把小玲說得無言以對,獨自躲在房間裡偷偷抹淚。

“孩子都生了,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就受著”婆婆說完後悔了

可是確實到了他們口頭相約的期限了,婚禮不辦,週歲宴沒有,彩禮更是一個子兒也沒有。

最終,也許是公公婆婆良心發現,在孩子週歲的時候,給小玲父母送去了2.9萬元的彩禮錢。

再後來,就沒有然後了。

除了那2.9萬,再也不見公公婆婆兌現那18.9萬的彩禮之約。

小玲天生膽小,不敢問,加上自己也沒底氣,總是在婆家受氣。

“孩子都生了,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就受著”婆婆說完後悔了

因為沒有工作,所以也就沒有收入,可是女孩卻時常遭到公婆的冷嘲熱諷,說她是倒貼貨。

因為女孩沒有上大學,確實沒有一個穩定的工作和收入,而男孩有讀了一個大專,所以他們一直覺得是女孩高攀了男孩。

忍氣吞聲一年後,女孩帶著孩子跑回了孃家,一住就是半年,期間男孩從未來看過她和孩子,公公婆婆更是無從問起。

村裡人都慫恿女孩離婚,一開始她覺得自己帶個孩子,又沒有收入,離婚了可怎麼辦啊?況且孩子還小,離婚也不是個辦法。

可是壓死駱駝,只需要最後一根稻草就夠了。

因為小玲的哥哥要結婚,彩禮按照當地習俗也是要給女方19.9萬。

小玲父母就尋思著,女兒的彩禮還沒給完呢,就讓女兒問女婿要。

小玲不敢直接找公婆,只能讓老公代為傳達。誰知老公也被公婆數落一頓打回來。

結果,當天晚上,婆婆就當著全家人的面對小玲說:

"剩下的彩禮我就不給了,反正就算給了你,也是你們兩口子的婚後共同財產,錯不了,還不如不要給了。"

小玲反駁說這個彩禮錢不是給自己的,是給自己父母的培養費。

這麼一聽,婆婆竟忽然兇惡起來,對她吼道:

"證都領了,孩子也生了,這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也得給我受著。人要有自知之明,你一個初中畢業的,上哪兒找個大學生去?你嫁到我們家是你的福氣,你還小,不懂得外面的形勢,結過婚生過孩子的女人就是二手貨,我兒子願意繼續要你就不錯了,你別再想著彩禮不彩禮的事情,離了我們家,你拖個孩子,也找不到下家了。"

婆婆說這些話的時候趾高氣昂的,壓根沒有顧忌小玲的自尊心以及小玲老公的心情。

最讓她心寒的,竟然是老公也默許了婆婆這樣的觀念和態度。

一向性格懦弱 拿不定主意的小玲,瞬間決定要離婚。第二天就和老公去了民政局把離婚手續給辦了。

婆婆知道後傻眼了,她壓根沒想到看起來柔柔弱弱沒什麼文化的小玲,竟然能夠做出離婚的舉動來。

眼看著寶貝孫子要被小玲帶回孃家,並且離婚證也領來了,婆婆知道這次真的玩大了。

她立馬登門道歉,向小玲懺悔,甚至下跪求原諒,只求小玲不要跟兒子離婚,不要把孫子帶走。

可是,說什麼都來不及了。

“孩子都生了,彩禮我想給就給,不想給你就受著”婆婆說完後悔了

小玲的心裡就像是吃了秤砣似的,壓根沒有要改變主意的意思,而且,她通過在家帶孩子的一年裡,自學了成人教育參加成人考試,孩子託付給孃家,她自己做的一點小本生意也有了起色,日子越過越好,她根本不想回到那個家裡去當個受氣包。

女人的每一次轉身,都是攢夠了失望後的決絕。

千萬不要小看一個女生下定了決定做出的決定,你永遠想象不到。

人與人的交往,就像是儲蓄一樣,只有不斷地往裡面儲值,才會慢慢收穫真情回饋,情感賬戶才會越來越豐滿。

以心換心,方得人心。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一味地退讓只會換來賤人的得寸進尺。

人千萬不可欺人太甚,否則,只會自食惡果,追悔莫及。


關子陌原創作品,盜用必究!圖源網絡,侵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