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中,房似錦誘導老嚴一次性付款,是不是在“忽悠”?

晉軍酵頭


房似錦的這一舉動絕對不是在忽悠,如果後面出了問題,一次性付款反而能保住老嚴夫婦的利益。

在老嚴夫婦來籤合同的時候,他們的準兒媳突然提出,要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套房子是老嚴夫婦辛辛苦苦賣包子,攢了半輩子的錢買的,聽了加名字的話,老兩口心裡不舒服,有所猶豫。

這時徐文昌出於對老嚴夫婦的保護,間接的提醒這二人可以通過貸款的方式買房,讓兒子來還房貸,把其他的錢用於投資。

而房似錦則列出了貸款後他們兒子要背上哪些債務。100多萬的還款利息太沉重,老嚴夫婦不想讓剛工作的兒子背上那麼重的債務,再加上準兒媳婦已經懷孕了,他們就開開心心的付了全款,加上了準兒媳的名字。

說實話,嚴家兒子找的那個兒媳,一看就不靠譜。這房子是嚴家爸媽全款買的,她自己未出一分錢,裝修錢也不是她出的,就這麼加上了自己的名字,是不是有點不勞而獲的意味?

新婚姻法讓女人沒有安全感,結婚的時候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一點可以理解。但是他們兩個談戀愛已經有一段時間了,顯然在之前那女孩也見過嚴家夫婦,有加名字的想法完全可以事先說,臨到簽約時才提出,就是沒安好心。

更要命的是老兩口為兒子著想,只寫了兒子和準兒媳的名字,並沒有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如果日後小兩口的感情有了些許變化,那不是相當於把辛苦掙來的100多萬拱手送了兒媳婦?

為此不少觀眾都覺得房似錦這個做法急於成單,唯利是圖,不考慮嚴老夫婦的利益,可能會為日後嚴家的婚姻財產糾紛埋下禍根。房似錦就這樣被扣上了忽悠的帽子。

這麼說對於房似錦不太公平

房似錦在整個賣房子的過程中,只是提出了貸款買房要付出的代價和全款買房的好處,這些都只是客觀陳述,她並沒有直接為老兩口做決定

最終做決定的也是嚴氏夫婦,所以房似錦是在事實的基礎上給出了一些意見,因此也夠不上忽悠。

一旦出了問題,老兩口全款買房,反而是能保住他們財產的最好方式

嚴家兒子的那位女朋友應該多少有一些法律常識,她知道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婚後加上她的名字,那房子也跟她沒有半毛錢關係,離了婚她照樣是一分錢拿不到。

那女孩兒就是抓住了這點漏洞,才想藉著自己的肚子,逼迫老兩口在婚前就把她加到房本上,來保證自己日後的利益。

然而,這姑娘對法律研究的還是不透。她只看到了法律對於婚前婚後房產的規定,卻並沒研究透婚姻法中的另一條。

嚴氏夫婦在自家兒子結婚前就在房本上加上了準兒媳的名字,按照我們的常規想法看,這套房產就算是婚前贈與。準兒媳就也成了房產的持有者,二人結婚後房子應該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了那女孩也能分到一半的房款。

新婚姻法在修訂時就考慮到了房子的歸屬這一大難題。法律中有規定,夫妻二人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購買的,那麼即使對方加上自己的名字,離婚時這房子也跟她沒有關係。

簡單點說就是,誰的父母出了全款,那房子依然歸誰。婚前加名,最多算個心理安慰。

老嚴家日後如果出現了離婚事件,他們在簽約時,在場有那麼多的目擊證人都可以作為人證。而銀行的轉賬記錄也能夠證明所有的房款都來源於嚴氏夫婦,他們即便被起訴,也能打贏這場財產保衛戰,

不過讓人擔心的是,老嚴夫婦整日忙著賣包子,賺錢的時間都不夠用,也不太懂婚姻法的新規定,一旦真出了事故,老兩口著急上火,怕是會危及他們的身體健康,惹出事端。這才是房似錦給自己埋下的真正禍根。

《安家》中的這個故事,給了現在年輕人更多關於婚姻財產的提示,無論男女都要自強自立,指望通過婚姻不勞而獲,在新法規的規定下,已經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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