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執行經理和生產經理有什麼區別

能夠把執行經理和生產經理區別開的,都是大公司,對於大部分小規模企業來說,每個項目只有一個項目經理,甚至有時候連副經理都不設。

比如像中鐵這樣的大型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會下設執行經理和生產經理,兩者在定位和分工方面有所區別。

但是像我們公司這樣的中小企業,就沒有那麼明確了,我們的項目經理身兼數職,既要管生產又要對外協調,而施工員也是類似。

1、執行經理主要職責:

(1)協助項目經理落實施工組織設計,質量,安全、成本,等一系列管理措施;(2)協助項目經理落實人工材料機械資金等生產要素的使用計劃;

(3)協助項目經理制定項目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合同;

(4)協助項目經理進行成本和預算管理。

從上面的職責來看,執行經理的定位就是當項目經理在的時候,幫助項目經理安排項目的各項工作;當項目經理離開項目的時候,能夠肩負起統籌管理項目的職責,相當於項目的二把手。

2、生產經理主要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對施工現場全面生產管理進行組織和指揮,對質量、安全、工期負領導責任;

(2)主持編制項目施工生產的月,季,年施工計劃;

(3)負責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設定的目標,領導各項生產工作,包括安全生產、文明施、人材機的組織和調度;

(4)負責協調各工種,總包和分包之間的交叉配合工作。

從上面的執行經理和生產經理職責的區別可以看出,執行經理更像項目的輔助者和統籌者,而生產經理則是項目的實施者。

執行經理更注重宏觀,而生產經理更注重落實。

建築工地執行經理和生產經理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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