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二] 消费风险提示 ——宝鸡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3·15系列宣传活

[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二] 消费风险提示 ——宝鸡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


[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二] 消费风险提示 ——宝鸡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


编者按:当前,正值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际,我们迎来了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围绕年主题,特开设“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宣传专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维权法律知识;宣传消费维权领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曝光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风险提示等线上宣传活动,以新的载体、新的形式、新的面貌纪念我们共同的节日。


[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二


消费风险提示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尚未解除,形势仍然严峻,为有效应对疫情、阻断病毒传播路径,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现在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疫情信息虚实真假、应接不暇,为此,特提醒您理性看待各类信息,通过官媒获取可靠信息,甄别信息真伪,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二、您在家自行加工食品前要先洗手,肉禽蛋类食品要烧熟煮透,生食和熟食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需要加工的生鲜一定要煮熟后再食用,用餐后做好厨具清洁消毒。如需从第三方平台订购外卖,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资质和食品安全档案,收到食物后查验是否密封盛放,防止配送污染。

三、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盈,可以满足生活需求。请您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结合家庭饮食需要购买新鲜食材和必需生活物资。

四、购买防护用品、消毒用品,需到正规经销单位。近期,微商和代购商在微信圈非常活跃,出售各种防护品,包括口罩、消毒液、酒精、药物等,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急需购买这类物品的消费者盲目购物,有部分消费者反映,拿到口罩后才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由于不是正规渠道购物,执法人员无法对被诉方的违法行为取证和确认,致使投诉无果。《电子商务法》规定,微商、代购商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在此提醒消费者在与微商或是代购商购物时一定要索看并保存营业执照、付款凭证,以备维权。

五、随着复工复产,各大商场、超市、经营门店、市场逐渐恢复营业,请您外出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商家做好入店个人信息登记。同时,居家过久,且不可有报复性消费念头,依然要按需购物;对于商家打出的各种打折、甩卖、促销活动,要冷静对待,理性消费。

六、自觉抵制野味,远离病毒感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