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個!我省發佈《水產養殖尾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生態環境廳與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月27日聯合發佈了《湖南省水產養殖尾水汙染物排放標準》,這一標準將於2021年2月27日正式實施。

我省水資源豐富,是內陸漁業大省。隨著水產養殖數量和規模的增長,大量殘餌、魚蝦排洩物等物質在水中沉積,對尾水接納水體的水質造成很大影響。為加強對水產養殖尾水汙染物排放的監管,省生態環境廳於2018年啟動《標準》制定工作,在廣泛實地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我省水產養殖現狀以及不同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提出不同的控制要求,制定相應的汙染物排放標準,並對養殖尾水和底泥提出了處理意見。

首次發佈

該標準是國內首次發佈的強制性水產養殖尾水汙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了湖南省淡水養殖尾水的控制要求、檢測方法、結果判定和實施與監督,適用於池塘養殖、工廠化養殖等非天然水域投餌投肥養殖尾水的排放管理。

分類管控

根據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分類設置了不同的控制要求,並對養殖尾水和底泥的處理利用提出相關要求。

更加嚴格

在尾水汙染物排放限值方面,總氮和總磷限值嚴於《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相關要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