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共節氣-驚蟄

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農耕生產與大自然的節律息息相關,它是上古先民順應農時,通過觀察天體運行,認知一歲(年)中時令、氣候、物候等方面變化規律所形成的知識體系。它最初是以北斗七星斗柄旋轉指向確定,北斗七星循環旋轉,這斗轉星移與廿四節氣有著密切關係。我國位於北半球,北迴歸線(黃赤交角)穿越我國境內。北迴歸線是一條具有天文學意義的特殊緯度線,天文意義上的四季轉換時,這條北迴歸線(黃赤交角)及其附近地區的物候、氣候亦在漸變。古老天文學稱北斗七星斗柄所指為“建”,以北斗星斗柄所指方位作為確定月份的標準稱為鬥建(亦稱“月建”),配數字與十二地支,十二月建分別為:正月建寅、二月建卯…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醜。“二十四節氣”是干支歷(歲起攝提)的基本內容,它是干支歷中表示季節、物候、氣候變化以及確立“十二月建”(月令)的特定節令。干支曆法將一“歲”(攝提)劃分為十二辰(“十二月建”),斗柄旋轉依次指向“十二辰”(即十二地支“寅卯辰…子醜”)。在古老文化中,干支時間和方位以及八卦是聯繫在一起的,寅位是後天八卦的艮位,是年終歲首交結的方位,代表終而又始,如《易·說卦傳》:“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斗柄從正東偏北(寅位,後天八卦艮位)開始,繞東、南、西、北旋轉一圈,歲末十二月指醜方,次歲正月又復還寅位,斗柄旋轉一圈為一週期,謂之一“歲”。干支曆法以天象“斗柄回寅”為立春(歲首),亦即“春正”(正月),從立春到下一個立春為一“歲”。北斗星斗柄指向確立的二十四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循環往復。

西漢武帝時期(公元前104年)將“二十四節氣”吸收入《太初曆》作為指導農事的歷法補充。採用“平均時間法”(又稱平氣法)劃分節氣。用立杆測影(圭表)在黃河中下游地區測定日影最長、白晝最短(日短至)這天作為冬至日,把冬至與下一個冬至之間均分24等份,每“節氣”之間的時間均等,每個節氣間隔時間15天。“平均時間法”劃分的節氣,把冬至列為“二十四節氣”首位,始於冬至,終於大雪。平均時間法劃分的節氣,每個節氣間隔時間均等,由於不考慮太陽在黃道上運動快慢不勻,與實際天象不符。因在冬至前後,地球位於近日點附近,運行的速度稍快,這造成了在一年中太陽直射南半球的時間比直射北半球的時間約短8天,因此北半球的冬季比夏季要略微短一些。現行的“二十四節氣”來自於三百多年前訂立的“定氣法”(1645年起沿用至今),依照精密的天文計算得出。“定氣法”是根據太陽在迴歸黃道上的位置確定節氣的方法,即在一個為360度圓周的“黃道”(一年當中太陽在天球上的視路徑)上,劃分為24等份,每15°為1等份,每1等份為一個節氣。其是以春分點為0度起點(排序上仍把立春列為首位),按黃經度數編排,也就是視太陽從黃經0度出發(此刻太陽垂直照射在赤道上),每前進15度為一個節氣,運行一週又回到春分點,為一回歸年。黃道圓周360度,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為一個“節氣”,每“節氣”的“度數”均等、“時間”不均等。廿四個節氣是24個時間點,“點”具體落在哪天,是天體運動的自然結果。“二十四節氣”反映了太陽週年視運動,所以“二十四節氣”在公曆的日期是相對固定的,二者前後不差1-2日。“定氣法”劃分的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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