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了我的陪嫁房,買新房子房產證上竟然沒有我名字,還能過下去嗎?

做女人_要拽


賣了我的陪嫁房,買新房子房產證上竟然沒有我名字,還能過下去嗎?

看了這個提問,心裡有一個疑問,總沒有搞清,買新房子的房產證上為何沒有他妻子的名字呢?

據我所知,夫妻雙方在結婚後買的房子,在辦理房產證時,需要雙方的戶口薄、結婚證和身份證,既然辦了結婚證,那麼戶口薄上雙方的婚姻狀況都會顯示為“已婚”,辦理房產證就會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否則的話,要麼是房產部門失職,要麼就是你老公提供的資料有問題,故意隱瞞已婚的事實,提供了未婚的假資料,所以房產證上才是他一個人的名字,而沒有你的名字。

知人知面不知心,作為共同生活的妻子,老公竟然不講夫妻感情,在妻子賣了她的陪嫁房後,湊錢買的新房子,新房子房產證上竟沒有她的名字,如果她不賣陪嫁房,買的新房子都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其同財產,也應該有她的名字。

難道這個老公,早有異心?

所以,這樣的老公,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你心裡有數,能不能過下去,是你自己的事。如果想與他離婚的話,也應該先落實好房產證的事再說,究竟是那個環節出了問題,要查一個水落石出,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風景這邊讀好


能啊,雖然你老公做的有點不地道,但是不影響這是雙方共同財產的事實。所以有沒有你的名字不影響。再說也許只是圖省事而已,畢竟準備一個人的資料總比兩個人的省事。我送我老婆一臺車,本來說寫她名字的,後來突然才想起,她雖然開我的車也幾年了,可她連油都沒加過,每次差不多了就是我去加滿,她只管開。更別提水電煤氣,她連在哪交怎麼交都不知道,你指望她去辦理車輛上牌交稅年審買保險這些?所以乾脆還是寫了我名字,各項手續我一溜辦齊整,中石油中石化的充值油卡雖然各放了一張在車上,可她連自助加油都不會,仍然是我去加好再給她開,沒影響啊。

所以寫誰的名字無所謂,房子一不會跑,二是即使鬧離婚,也是婚後財產,一人一半。也許是圖方便,也許是為了顯示他一家之主的自尊,都沒關係的。別因為這影響了夫妻感情。

奉送一張周口丟失男嬰的親爹照給你自勉,感情需要經營,你要真搞事,別怪你男人去給別人當爹~



用戶禿尾貓


您好,丈夫的這種做法在情理上確實讓人氣憤、也無法理解。但題主也別太擔心,婚後購買的房屋,不管寫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賣陪嫁房的所得收入均屬於您的個人財產,用這筆錢再購買房產的對應產權也屬於您的個人財產。建議您可以和丈夫做個婚內財產公證,明確雙方在房產中的份額,保證您的合法權益。

第一,新購置房屋中雙方份額的計算方式。

《婚姻法》規定:婚後購買的房產,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不管登記在誰名下,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規定份額,按照一人一半分割。

《新婚姻法解釋(一)》中就明確規定過:“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意味著,原則上,用婚前的個人財產出資購買、或置換的,無論最終財產形式發生怎樣變化,都仍然屬於個人財產,不會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以上法律依據,我們可以推算下新購置房屋的分割歸屬。

假設賣女方的陪嫁房共獲得100萬,夫妻雙方再添100萬,新購置總價200萬的房屋。

1)賣女方的陪嫁房獲得的100萬為女方個人財產;

2)再添的100萬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平均分配這100萬;

如果單純按照雙方的出資額,確認雙方擁有的產權份額。女方共有75%;男方佔有25%。

第二,新購置房屋中雙方份額的認定方式

1、最好的方式,就是夫妻雙方都認可這樣的計算方式,直接去公證處做婚內財產公證,明確雙方份額,這樣即使房產證上沒有題主名字,《公證書》也可以證明自己的份額。

2、如果男方不認可這種計算方式,或者不願意配合完成公證,那麼題主自己需要保留必要的證據,證明新購房的錢款中有部分是自己的個人財產出資。需要保留的證據包括:陪嫁房的賣房合同、轉賬記錄、新購房的買房合同、契稅發票等。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傻透了。。。婚前財產變共同財產,不離婚也就算了,對方都不寫你的名字,這就是態度問題了!對方一直算計你


這輩子只愛笨妞


我以為只有我遇人不淑,你居然也是。不過,你要比我幸運了,畢竟還沒有嫁。用真實的十年生活告訴你,不要嫁!

一開始我就是搭錢過去結婚。以為一起生活都是他家打理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不用計較。但是,當生了孩子之後,奶粉自己買,全家去旅遊,就自己和孩子在家,真要吃來活命的。

二,以為他存錢,為小家庭買房好好過,怎料,把錢轉到他父母卡上名義上是他父母支付的首期,他兒子一個人的名字。

三,再以為只要搬出去,出錢裝修仍舊是自己的生活,怎料,小兩口一吵架,自己出門去上班回來,衣服都給他扔到門口,就是說中午的碗沒洗。房子是他一個人的,想怎麼扔就怎麼扔。

四,二胎政策開放,以為再生多一個兒子就會地位提高的,沒有。現在出月子有段時間了,他回父母家住,留娘仨在房子裡,你們要吃什麼,很方便,樓下有!但,都是女人一手交錢打理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生活。

……不要嫁,會算計的家庭,永遠只會算計娶回來的女人的。他們把女人當做搖錢樹,不是人來尊重的。

補充,我父母不用我的錢,我每個月工資都是當地的中上固定的,還是要源源不斷去操勞他的一家子。真吵不過,打不過,不是體面的離婚,又不想隨便離開,畢竟有兩個孩子。


閨中密言22


同事親身經歷的。

婚後買的二手房子,房主寫的丈夫名字,一直出租,辦下了產權證,去年賣的。直到過戶的時候,兩個人才發現了一個問題:在一項資料中共有人一欄裡填的是“無”。當時辦產權證是丈夫親戚幫忙辦的,在填材資料的時候沒有詢問兩夫妻,自作主張在共有人一欄填了“無”。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即使是婚後買的房子,婚後辦的產權證,但因為共有人一欄沒有寫上妻子,那麼這棟房子與妻子沒有任何關係。果然,辦理過戶的時候沒需要妻子做任何事情。

大家千萬不要說丈夫一定知情,可以保證丈夫不知情,但是事實就是如此。

所以所謂婚後買的房子就是夫妻共有財產,中間還有太多值得商榷的內容。

這位妻子,不論何時何地,保護好自己,才有能力去顧及其他,千萬不要想當然的去想事情,也別太相信任何人。畢竟除了父母,能在你不爭取的情況下還能把最好的給你的人,並不太容易碰到!


佳荷576


你是從主動變成被動了,算計你的男人都不是真愛,你沒有退路了,可是他有啊,你有沒有知道一句話,不心疼人心疼錢,現在你的錢變成他的了,他還珍惜你什麼,這是個陰謀啊!我是過來人,最後被算計的骨頭都不剩了,一腳踹開我,離婚了,然後人家馬上又找到新歡了


馮橦橦寶貝


把我氣死了,爸媽給的東西,就算窮死了也不能賣,扶不起的阿斗,何況房產可以出租,過不下去了還有個住的地方,對吧!

我家的房產都是歸我單獨所有,當時我是這樣跟我老公說,將來過戶兒子我去辦簡單點,如是變成了我個人所有了,因為我是個有責任心的人,放在我名下安全!


用戶6783527251972


我很奇怪你的陪嫁房難道寫的還有他的名字嗎?難道不是你爸媽直接寫了你的名字嗎?

我不知道他怎麼能賣了你的房子,沒有你的同意的話,那個房子他肯定是賣不了的,即使是有你們兩個共同的名字,也需要兩個人共同簽字,房子才可以賣得掉吧,我爸就一直想要賣我家的房子去還錢,但是我媽一直不同意,他房子都沒有賣掉,估計也不算那個男生的問題吧,畢竟你自己也同意他買房子,在他買房子的時候你居然不說要寫自己的名字。你都不會自己爭取的嗎?買房子應該你們兩個一起看,而且現在買房子都是需要結婚證的,即使沒有結婚證,也需要開具單身證明,他肯定會拿結婚證去買房子,只要拿著結婚證去買房子,買房就相當於房子,就是你們兩個的共同財產,不屬於有你名字,沒你名字這一項呢,反正我覺得你們這事做的很奇葩。


不勤勞的勞動者


這個問題,我之前買房子就專門諮詢了,應該說是最準確的答案。我老公沒結婚之前就有房子,我們結婚才裝修的。後來婚後我老公又在我老家送了我一套房子,也是想讓我爸媽放心。房子就只寫我名字,後來交錢的時候人家賣房子的人說,不管寫不寫你老公的名字,這房子都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時間是從領結婚證那天算起的。那你還不如加上你老公名字呢?面子上多好啊!那時我就在想這男人完全的套路啊!怪不得買房那麼爽快,還特大方送你的,合著鬧了半天不是我一個人的,我還跑前跑後呢!不過戶主名卻是我,樓主你賣了自己的婚前財產,來買婚後財產,你這腦子也秀逗了,你沒聽老人說嫁妝要壓箱底的,你還動。你老公也是明知是你的,還不寫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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