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產證上加上兒子的名字,算不算婚前財產?

手機用戶63471391090


一、父母房屋全款付清無貸款的,加上兒子名字後,

兒子相應份額屬於婚前財產,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屬於自然增值,不屬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的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因此兒子相應份額的增值部分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二、父母房屋有貸款的,加上兒子名字後,除首付部分的兒子相應份額屬於婚前財產,但兒子婚後還貸的屬於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該部分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三、父母房屋通過買賣或是贈與(一般情況是買賣稅費低)過戶到兒子名下,再與兒子簽訂借款協議的,房屋屬於兒子婚前個人財產,借款屬於兒子婚前個人債務。


講法的小仙女


什麼🤔意思呢?

你是想分人家的房子呢?

還是惦記人家的財產呢?,

算了吧,都沒毛線用的, 父母的產權證加上兒子的名字,

那隻能證明,此房產有兒子的三分之一,如果產權證上沒有註明份額分配的話,

也只能證明父或母,還有兒子,如果任何一方想處理此房子時,

必須要另二方簽字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此房產處理不了,

此房產是三人共有的房產,跟別人無任何關係!

任何人是休想分到的,絕對是婚前財產




會飛的魚177278438


算的,父母的產證加上了兒子的名字那麼就相當於作為禮物贈送給兒子的就是兒子的了,接下來兒子有處分權,而父母沒有,如果後來結果了也會作為過去財產的。



新房全民經紀人


不建議加名字,以後處分房產會非常麻煩的。產權人之間的份額贈與繼承以及外賣,無形多了障礙。建議房產產權直接辦理兒子名下,為了安全,可以父子間設立債權債務關係。我頭條裡有這方面的解答。


程前F1


加不加名字,在房產繼承這方面,當兒子的都有份。房子本來就不是他的,他只有三分之一產權,屬於婚前財產。


獅子貓她爹


結婚前的別說是父母的就算在你名字下的也算是婚前的財產的。就算是按揭的那也是按揭款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之前的首付什麼的都算是婚前你個人的財產。


堅持住活下來


是婚前加的,,,就是


晨晨103372766


只要不是從結婚之後購買的房屋,都是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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