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燒荒”!濰坊全天候督導巡查

為了堅決遏制雜草秸稈焚燒高發態勢,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日前市生態環境委員會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2020年秸稈禁燒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相關工作做出了具體要求。

濰坊市各類農作物秸稈產生量大,秸稈、雜草、落葉禁燒工作任務繁重、形勢嚴峻。“燒荒”問題屢禁不止,直接影響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成效,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政府(管委會)必須將秸稈焚燒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終保持查處問責高壓態勢,堅決遏制秸稈火點反彈現象。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政府(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雜草秸稈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市生態環境、宣傳、財政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層層壓實責任,形成市、縣、鎮(街)、村四級責任體系,建立“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常態化工作機制,保證雜草秸稈禁燒工作全覆蓋、無死角。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協調市直有關單位組成雜草秸稈禁燒督導組,對全市雜草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政府(管委會)組織人員成立雜草秸稈禁燒督導組、執法隊、巡邏隊等,深入農村農戶、田間地頭,全天候督導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雜草秸稈焚燒行為,並及時清理路邊、地頭、樹下零散堆放的玉米殼、麥秸等農作物廢棄物,消除焚燒隱患。要設立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積極創新巡查方法,通過衛星遙感監測、高空瞭望、無人機和網格化監管等手段,形成全覆蓋、無縫隙的長效巡查體系。

另外,《通知》還要求嚴格責任追究,凡是市級督導組發現的火點,將有關線索移交市紀委監委機關,根據有關規定,堅決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處”。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政府(管委會)和農業、發改、財政、科技等相關部門也要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推廣綜合利用的先進技術,落實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財政支持和獎罰政策,從源頭解決焚燒秸稈的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