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法院“隔空”审理一起盗窃案“云庭”助力无接触开庭

湘潭在线3月7日讯 “被告人,视频声音是否清楚,视频图像是否清晰?”法官询问。“清楚。”被告人刘某回答。“好,现在开庭。”

3月5日下午,韶山市法院审判庭内仅有法官一人,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被告人刘某远在湘潭市看守所,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均在各自办公室,他们隔着屏幕进行这场远程视频庭审。这是今年以来韶山市法院首次借助“云庭”开展互联网庭审,也是我市首次对羁押在湘潭市看守所的被告人“隔空”开庭。

2019年11月,刘某盗窃了一条价值约3800元的宠物狗,案发被抓后,刘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赔偿了受害人损失,表示认罪认罚。

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各个环节通过视频在线有序开展,庄严规范、节奏紧凑。最后,法庭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刘某处以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随后,书记员通过网络发起笔录确认,审判员、公诉人和被告人依次在笔录上签名,案件审理结束。

法官介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羁押在看守所的人犯不能随意提出,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该院决定利用互联网进行庭审,积极与湘潭市看守所联系,技术人员多次往返法庭和看守所,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相关资料在庭审前准备妥当,保证了庭审的顺利开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