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豐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揮部通告(第8號)

祿豐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第8號)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會關注、群眾關切。在全縣上下眾志成城、積極應對疫情同時,一些虛假疫情信息也在互聯網平臺時有出現,誤導社會公眾,公眾不理解和不配合,隱瞞真實情況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為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通過互聯網散佈、傳播疫情謠言,發佈虛假疫情信息,正確引導廣大群眾掌握疫情防護手段及措施,呼籲大眾樹立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確保社會秩序井然有序、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營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信息應以官方媒體、各級政府、衛生健康、疾控中心等官方平臺權威發佈為準。

二、全縣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疫情報送、發佈的相關規定,及時、準確歸口上報疫情相關信息,不得瞞報、漏報、亂報疫情,對瞞報、漏報、亂報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追責問責。各相關部門要依法依規及時向社會公開疫情相關信息,積極主動回應群眾關切。

三、廣大幹部群眾要積極支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實向村(社區)或所在單位報告,主動到村(社區)或所在單位登記、測量體溫。若隱瞞到過疫區或與確診病例有過密切接觸史,造成疫情擴散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廣大網民要自覺規範網絡行為,樹立法治意識,積極弘揚正能量,合理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對網絡信息要仔細辨別、認真判斷,對未經證實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發佈、不傳播、不評論,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五、全縣各類網站、自媒體和網絡平臺要嚴格遵守國家網絡管理法律法規,從嚴審核信息來源和內容。對審核把關不嚴、發佈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將依法處理。

六、對通過互聯網發佈、傳播虛假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依法追究發佈人、轉發人、群主、管理員及相關網絡平臺的法律責任。

七、尊重和保護個人隱私,不通過網絡發佈和傳播涉及公民個人隱私信息,不得從事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的網絡非法活動。

希望我縣各級各部門、各互聯網平臺、新媒體和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積極傳遞正能量,以實際行動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

特此通告

祿豐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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