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进明、黄伟闻提起公诉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进明、黄伟闻提起公诉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进明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进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进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进明,听取了委托的辩护人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进明在担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黄伟闻涉嫌受贿、贪污、私藏弹药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地质局原副局长黄伟闻(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私藏弹药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伟闻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伟闻,听取了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黄伟闻在担任梅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提拔和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伙同他人骗取公款,数额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私藏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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