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生的願望,不過是養出一個“好孩子”


父母一生的願望,不過是養出一個“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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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家小女兒從幼兒園回來,在路上她對我說:“媽媽,我明天不想去幼兒園了。”我問她為什麼,她斷斷續續說明了原因。

原來是她們班新來了一位實習老師,那位老師我見過,不怎麼愛笑。那位老師常在午睡時拒絕孩子們去尿尿的請求,並向那些調皮搗蛋故意說去尿尿的男孩兒們發了很大的火。女兒很害怕,因為她也在午睡時去尿過尿,但她確實憋不住了。

我第一時間向園長了解了情況,園長說我不是第一個向她反應實習老師脾氣不好的家長,她讓我們放心,實習老師即時轉入後勤部,待實習期結束她就會離開幼兒園。

隨後我又對女兒說:“你去尿尿是沒有錯的,老師發火是她不對。”

女兒問:“那些小男生老說去尿尿,他們對嗎?”

我說:“有可能他們在搗蛋,也有可能他們真想去尿尿,他們怎麼樣跟你沒關係。但老師發火肯定是不對的。”

女兒又問:“誰發火都是不對的嗎?有時候你也發火,我害怕。”

我就笑了,我說:“是啊,媽媽發火也是不對的,你要記住,就算媽媽發火也不代表你不好,那是媽媽不好,媽媽太沒用了,‘好’人是不會發火的。”

女兒特會舉一反三,她繼續說:“我也不能發火嗎?可我生氣怎麼辦?”

我說:“每個人都會生氣,生氣的時候可以說‘我很生氣’,可以跺腳,可以打枕頭,可以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但不是必須發火。”


父母一生的願望,不過是養出一個“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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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次事件以後,女兒像瞬間長大了不少,有時候我因為她拖延睡覺時間而臉色不好看時,她很有勇氣提醒我說:“媽媽你累了是嗎?”我就會馬上意識到自己的情緒而放鬆下來,然後動用其他辦法讓她趕快去睡覺。

這讓我覺得女兒對人與事的感知能力提高了不少,同時也能表達自己的想法。我認為這可以算做是一個“好孩子”養成的起點。

我們都在說養個“好孩子”,父母一生的願望也不過是養個“好孩子”。這話的真正含義並不是說“好孩子”對他人來說有價值,比如優秀、聽話、懂事,讓父母有炫耀的資本;而是說“好孩子”的存在對自己是有價值的,因為ta活得真實、對探索具有自發性,在事物的選擇上能夠尊重自己而少有衝突。

心理學上有一個詞叫做“被看見”,被看見不是說我用眼睛看到你,而是說我能夠體會到你此時此刻的情緒和感受是什麼,我把它們說出來,讓你自己意識到“我就是這樣感受世界的”。世界的樣子對每個人來說是不同的,人怎樣感受世界,世界就是什麼樣子。這就是基本的存在感。人需要與感受同在,沒有感受,就沒有存在。沒有什麼比一個人的存在感更能激發ta對生活的熱情和創造性。


父母一生的願望,不過是養出一個“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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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的孩子真實而天真,相比成人來說,他們的情緒更容易確認。我清楚地記得有一次,我帶小女兒去麥當勞,旁邊有一個兩歲左右的胖胖的小女孩一直哭鬧不止,她爸爸則不斷安慰她說:給你吃個冰淇淋吧?你不是喜歡玩滑梯嗎快去玩啊!但是小女孩兒不為所動。

我看那個爸爸已經被折騰得不輕了,我問他:孩子是不是困了?爸爸說來這裡的時候剛睡醒,肯定不是困。

然後我注意到小女孩兒穿的鞋是雙新皮鞋,很精緻,但看起來很硬,感覺不是那麼舒服。我便湊到她旁邊,問她:“寶寶,你是不是腳丫憋得慌,咱們把它脫下來試試?”

爸爸聽我這麼說,趕緊把她的鞋脫了下來。果不其然,小女孩兒不再鬧了,開始吃麵前的薯條。

於是我想,當一個不會說自己感受的孩子被準確地確認了感受,ta的情緒馬上就會平覆,這是多麼神奇,又多麼令人感動!

現今流行一個說法:每個人都在刷存在感。但存在感真的不是刷出來的,而是從小被培養的一種能力。

這種能力就是,能夠體會並分辯自己的憤怒、悲傷、恐懼、羞愧等情緒,知道它們是怎麼來的,從而選擇要麼接受現實,要麼改變自己,這正是“好孩子”中“好”的含義。


父母一生的願望,不過是養出一個“好孩子”

自然,這種“好”的培養來自於幼年的成長環境,成長環境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父母。具體來說,父母需要做到如下幾點:

(1)抓住一切機會確認孩子的情緒。

確認情緒不是說“你現在不高興是嗎”,因為“不高興”是個大且模糊的範圍,不高興的具體情緒是什麼呢?有可能是委屈、難過、遺憾,也有可能是淡淡的憂傷。

比如你說:“幼兒園的哪個小朋友說送你一個玩具,結果他忘了帶,你覺得挺遺憾的對吧?”你大可放心,一旦你準確捕捉到了孩子的情緒,ta一定會喋喋不休地跟你說個沒完,說ta受到的不公,說ta的委屈或憤怒。你無須跟ta講任何道理,等ta說完了,這事也就過去了。

當然,作為父母首先要對情緒這個東西有所瞭解,如果不太瞭解的話可以去看些講基本情緒的書、聽一些課程等。

(2)教給孩子處理情緒的辦法。

就拿上面忘記帶玩具的例子說,你可以告訴孩子:“你可以有遺憾,你也可以有任何情緒,但是別人忘記了這不是你的錯,再說誰都有忘事的時候。”短短一句話表明了兩個要點,一是有情緒是生而為人的權利,但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情緒負責;二是別人的過失不應由自己承擔。

很多人的情緒是“不分化”的,即是說ta們不清楚願望和現實有很大區別,這就使得人們想得到什麼滿足,但環境和他人又滿足不了時,其情緒就只能發洩或壓抑,這樣的話受傷的只是自己。因此避免“內傷”最好的方法就是,從幼兒起就逐漸獲得識別和處理情緒的能力。

(3)商量和探討。

對情緒的處理不止有一個方法,可以把尋求方法當成聊天的內容。不要覺得小孩子什麼都不懂,他們只是語言能力不那麼強罷了。

有次女兒這樣跟我說:“小萌送給我一塊橡皮,我還沒見過那樣的橡皮呢,她又想要回去。”我說:“你不願給她,又覺得應該給她,你左右為難。”女兒重重地點點頭。我又說:“如果是我,我不想還給她橡皮,我可以拿一個代替的東西送給她。”女兒說:“如果她就是要橡皮呢……我就說我弄丟了……要不這樣吧媽媽,你再給我去買一塊,在‘晨光玩(文)具’裡面就有,網上也有。”我說:“可以,但我要是小萌,我送出去的東西就不會再要回來,所以在送東西之前我一定要想好。”女兒說:“我以前送給別人的東西也要回來過,我再送東西的時候也得想好。”

跟孩子澄清情緒,以及探討處理情緒的辦法,是件很有趣的事情,有時ta們解決問題的辦法比你都多。

如此這般,一個孩子通過“被看見”而確認自己的存在,繼而獲得某種真實感,這就好比一棵樹擁有了生長所需的土壤和養料,其各方面的發展都不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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