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檢察院與區婦聯制定意見,攜手保護婦女權益


為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構建婦女權益保護聯動機制,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全國婦聯聯合下發的《關於建立共同推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合作機制的通知》精神,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與上海市寶山區婦女聯合會制定具體工作意見。

寶山區檢察院與區婦聯制定意見,攜手保護婦女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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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項措施


NO.1

信息共享


檢察機關與區婦聯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對涉及婦女權益保護方面的線索和相關法律規定、案件辦理方面的信息及時交換,瞭解工作動態。

NO.2

重大情況互相通報


為切實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及時處置突發性重大問題,對涉及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重大輿情,及時相互通報,共同研究制定處置辦法,回應社會關切。

NO.3

婦女權益保護聯動


區婦聯發現婦女民事、行政合法權益被侵害等線索或涉檢來信來訪的,應及時將案件線索或涉檢信訪材料移送區檢察院。區檢察院應及時處置,快速辦理,並將處理結果反饋區婦聯。


針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相關組織、個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等問題,區檢察院可以發出檢察建議,或者提起公益訴訟。

NO.4

聯合宣傳


區檢察院與區婦聯應當共同開展男女平等等基本國策,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宣傳教育活動,注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宣傳,創新宣傳載體和陣地,在合作中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NO.5

人員交流


舉辦婦女權益保護相關培訓時,邀請對方相應人員參與,增強人員交流,優化隊伍結構,提高婦女權益保護工作能力和水平。

NO.6

聯席會議


雙方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共同研討婦女權益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對於達成一致的事項,以會議紀要的形式予以明確,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就某些專門問題召開會議,研究對策措施,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NO.7

聯絡員


雙方各確立一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絡及文件傳輸等工作,及時解決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婦女權益保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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