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泊頭市關於進一步強化臨時管控措施的通告


【重要公告】泊頭市關於進一步強化臨時管控措施的通告

泊頭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進一步強化臨時管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為防止疫情擴散,最大限度限制人員流動,嚴格人員管控,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經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通告之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進一步強化臨時管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只保留一個進出口,所有進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一律測量體溫後憑有效身份證件進出;其他進出口除保證原消防應急功能外進行有效攔擋。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快遞、外賣人員實行無接觸配送。

二、每戶家庭每天只能安排1名家庭成員佩戴口罩外出1次採購生活必需品。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公務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以及規定必須上班的企事業單位上班之外,原則上不再外出。有居家觀察人員的家庭,所有家庭成員一律不準外出,由其所在村(社區)幫助協調解決基本生活必需品等相關事宜。

三、對本村(社區)、居民小區所有住戶每5天進行一輪逐人排查,特別是在公租房、出租屋等居住的外來人口、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等群體,以及探親訪友人員,建檔立卡、一戶一表、動態管理,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

四、確有需要去泊頭以外的人員,要提前報告,並履行相關報備手續,經村(社區)、單位同意後方可。返回時,要先如實報告在外軌跡,經核實且無發熱等症狀,經村(社區)、單位同意後方可返回,返回後要居家隔離14天。

五、村(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並及時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醫。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觸和間接接觸者,必須無條件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武漢來泊和去過武漢返泊人員、發熱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要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並視情況採取相應的醫學隔離措施。鼓勵村(居)民對身邊發熱不報告、不治療的人員進行舉報。

六、村(居)民外出就醫的人員,除市內醫院不能救治的病之外,一律在市內醫院就醫。有發熱等症狀的患者,必須先到市醫院、中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鄉鎮(街道、開發區)、村(社區)、單位要嚴格履行報備手續,並派車派員監督。

七、嚴禁全市所有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動。無事不外出,親友不聚會,嚴格禁止聚餐、打牌、公共場所2人以上聚集聊天等各種形式的聚集活動。紅白事要壓減至最小規模,“紅事”要停辦或延期;“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向所在村(社區)、單位報備。

八、要全面摸排泊頭在外人員,並由本鄉鎮(街道、開發區)、村(社區)和相關單位負責電話通知,一級響應機制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回。凡外地在泊頭務工或經商且目前仍在外地的人員,一律不得返回,由市公安局摸排後,防控辦責成相關單位及時通知。企業復工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批准返回後,要先自我隔離14天,無症狀方可上班。

九、對不配合調查登記,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不報造成疫情傳播的,拒不聽從檢疫站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尋釁滋事等違反本通告相關要求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置。

十、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堅持每天對村(社區)內重要點位和小區內道路、電梯、樓道、活動廣場及健身器材等重點部位,進行衛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別是要做到垃圾及時清運、垃圾箱及時消毒。

十一、嚴格屬地管理責任。各村(社區)要落細落實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所有村(社區)實行網格化管理,特別是對全部老舊小區,大力推行包聯單位幹部、街道辦事處人員、民警、物業公司、網格員、樓長、志願者聯合管控措施,確保疫情防控全覆蓋、無死角。

十二、全市所有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必須嚴格執行本通告要求,發揮好帶頭作用,在管好自己、家屬的同時,要主動做好朋友、鄰里的工作,做到不出門、不上街、不串門、不聚集、不賭博。凡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嚴肅問責。

以上十二條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泊頭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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