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口罩真诈骗,于法不容!

全民防疫,口罩成为紧俏货,一些不法分子却无中生有,动起歪脑筋。看石狮市检察院如何快速出击,公诉一起假借出售口罩诈骗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16日,胡某在疫情期间口罩紧缺情况下,通过手机语音、微信等方式,与被害人肖某取得联系,谎称有口罩出售,骗取肖某向其微信转账人民币1万元,赃款到手后,胡某随即挥霍一空。当日下午和次日,胡某假称口罩涨价,并邮寄一把钥匙伪造已寄送口罩的事实,要求肖某转账尾款人民币8000元,被肖某识破并报警,遂案发。

检察战“疫” | 假卖口罩真诈骗,于法不容!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快速反应、依法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02月19日 提前介入

石狮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与侦查机关共同会商案件,引导侦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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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24日 审查逮捕

案件报请批准逮捕后,该院同日做出逮捕决定。

02月25日 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严格审查案件,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讯问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胡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日,该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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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27日 远程出庭

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检察官与石狮市法院、看守所进行三方连线,远程出庭支持公诉,并根据胡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给出精准量刑建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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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是责任,不是商机,切勿贪图小利,心存侥幸,触犯刑律。民众在购买防疫物资时,也要做好相关信息的甄别,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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