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作弊者被抓出後選擇自殺,那麼抓作弊的人做錯了嗎?

馬拉松作弊者被抓出後選擇自殺,那麼抓作弊的人做錯了嗎?

前幾天發了《 》,各處都有不少留言,大家紛紛表達自己的意見。我也覺得意猶未盡,所以今天再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首先要補充兩點信息。一點是關於波士頓馬拉松的,來自讀者Haipeng Fan(你看讀者就是這麼可愛,經常可以幫我拓展知識邊界):

波士頓馬拉松(100多年曆史)不僅僅是美國人關注,可以說是全世界馬拉松愛好者的聖殿,每個跑者都有一個波馬夢。而波馬的門檻非常之高,不像其他馬拉松還有半程,10公里之類給低水平選手玩的項目,波馬只有全程42.125千米。報名的門檻是按性別年齡設定的,比如55到59年齡段男性是3小時35分,女性是4小時5分。這個難度是極高的,業餘選手中二十多歲的年輕人能達到這個成績也絕非易事。所以為了波馬報名達標作弊一點不新鮮。

我之前只知道波士頓馬拉松很有名,所以也在2013年成了恐怖分子襲擊的目標,不過還不瞭解它“這麼有名”。然後我又去查了一下維基百科,部分內容轉帖在下面:

規模

波士頓馬拉松是世界上最受矚目的馬拉松賽之一,每年都有不下50萬人沿路在穿越美國馬薩諸塞州八個城市的跑道旁圍觀,約2萬多人參賽。

2011年的參賽人數高達26895人。1996年的100週年時,更有38708人報名參賽,35868人跑完全程。

2013年共有2.8萬名跑步者參加,來自90多個國家。


資格賽

波士頓馬拉松向年滿18歲的所有國籍選手開放,但參加者必須達到一定的資格條件[2]。選手必須在波士頓馬拉松比賽日的一定時段以內(一般是大約18個月範圍內)完成一個獲國際田徑聯合會所屬的國家管理機構認證的標準馬拉松賽事。

在1980到1990年代,選手必須是美國田徑總會會員,但這個要求已取消。

在2011年2月15日,2013年比賽參賽資格收窄,2011年9月23日之後的比賽成績要求在每個性別年齡組別提高5分鐘[3]。在18-34組別,男選手必須在不多於3小時5分鐘完成賽事,女選手必須在不多於3小時35分鐘完成賽事,更高年長的比賽組別,參賽資格成績也隨之調整。與此同時,59秒的寬限完全取消。例如,40-44歲男選手成績為3小時15分1秒時,不再獲得通過。對很多馬拉松選手來說,獲得波士頓馬拉松的參賽資格本身已經是一項目標及成就[4][5]。

選手獲得參賽資格的一個例外是經由合作伙伴獲得入場機會。每年大約有五分一的馬拉松賽事預留用給慈善機構,贊助商,銷售商,特許人,顧問,市政官員,當地的跑步俱樂部和營銷人員。:在2010年,大約有5,470名額外的選手經由合作伙伴獲得入場機會,其中有2,515名是慈善選手[6]。賽事目前容立了24個慈善機構,預計每年將籌集超過1000萬美元[7]。在2017年,慈善選手為超過200個非牟利團體籌集了34.2萬美元。波士頓體育協會的官方慈善項目籌集了1796萬美元,約翰·漢考克的非營利項目籌集了1230萬美元,其剩的397萬美元由其他運動員和邀請者籌集 [8]。

在2010年10月18日,20,000個參賽名額在8小時3分鐘內滿額預約,創下了記錄[9]。申請參賽的速度促使官方將2013年及之後的賽事收窄參賽資格[3]。除了降低取得資格的完賽時間,還加入了讓跑得更快的選手獲得優先度的滾動機制。主辦方決定不要明顯地調整不合資格者的數量。

另外有人問,為什麼馬拉松比賽組織者沒有技術手段去查作弊,還要Derek Murphy這樣的“民間人士”去調查呢?

其實這個問題在Wired原文裡寫了,是我轉述的時候忽略了。大部分馬拉松比賽,選手都必須帶上RFID標籤(一般是裝在比賽的號碼牌裡面)。在比賽路途中,每隔一定距離,地上就會有一個能進行RFID通訊的墊子,選手跑過去的時候會記錄時間。不過這種方式只是進行粗粒度的記錄,間隔大概是5-10公里。如果誠心想作弊,其實還是有很多空子可以鑽的。

所以Murphy把整場比賽的記錄分得更細,每一段稱為split(切片)。他不只讀取RFID的數據,還會綜合比如各處的照片等等數據,最終完整復現選手的跑步過程,這樣才能找出問題。

有人問,現在技術那麼先進,能不能組委會直接弄套系統,全方位監控+大數據,詳細記錄所有選手的跑步過程?從技術上來講,這應當可行。不過大概還有別的原因(成本、隱私等等),起碼目前還沒有看到大規模的應用。

好了,現在來說說我對整件事情的看法。很抱歉,我沒法直接給出“好或者壞”的簡單評價,也無法用“水至清則無魚”之類的“傳統智慧”來概括,我只能說,對於這種複雜事件,我們可以從幾個不同的視角來思考。

第一個視角是普通愛好者的。

被Murphy抓出來的許多人,原本就是單純的跑步愛好者,也確實為跑步投入了不少精力。他們之所以作弊,其實並沒有獲得太多實質的經濟利益。但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作弊呢?這一點,我同意原文作者的看法——“Amateur athletes cheat for the likes”,對名的追求,尤其是“在社交網站上曬成績求贊”的追求,是許多人的動機。

實際上這也不僅僅是美國的問題,而是全世界的問題。隨著馬拉松變得越來越流行,越來越熱門,逐漸成為“健康生活的符號”,願意在上面投入精力,營造自己形象的人也越來越多。2018年9月,墨西哥馬拉松比賽中有超過5000人因為抄近路被取消成績。同年11月的深圳半馬,又有258人被抓到作弊。

這種看起來“人畜無害”的行為,是不是真的像“小賭怡情”那樣不值得深究?我覺得不是。“小賭怡情”只涉及到自己,並不會把自己塑造成“賭王”。馬拉松作弊騙點贊,卻引入了社交媒體這樣的變量,而社交媒體的能量和轉向速度都遠遠超出個人的預計。前一天還在享受著社交媒體的萬千寵愛,後一天卻被千人唾棄萬人痛罵,這樣的例子並不罕見。

所以,與其去怪社交媒體不理性,不如潔身自好。簡簡單單,做個誠實坦蕩的人,沒有那麼多虛名,也不會有那麼多風險。

第二個視角是Meza醫生的。

從身邊人的反饋來看,Meza醫生當然是好人。他工作盡心盡責,對病人有愛心,會把自己做的湯送給大家,也願意免費出診。而且,他幾十年如一日倡導跑步運動,作為助理教練,為當地高中培養了許多跑步人才,有些人最後甚至成為優秀的專業運動員。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這都是無可指摘的好人。

馬拉松作弊者被抓出後選擇自殺,那麼抓作弊的人做錯了嗎?

不過這些“好”,都是需要耐心和接觸才能瞭解的。而社交網絡的“碎片式”交互,顯然並不能提供足夠的耐心和接觸。再加上各國都有喜歡看“反轉”的網民,喜歡看之前被捧得高高的人被種種摔下,也喜歡不瞭解情況就亂噴一氣。更不用說有許多人毫無廉恥,哪怕只是抓到一張圖,就能充分發揮自己的語言天賦和編劇本領…… 所以,單純指責Meza醫生“玩不起就不要玩,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我覺得是不公平的,他或許有風險意識,但應當沒有意識到風險會這樣大。

我們常說“對事不對人”,它的意思是討論的對象是“事”而不是“人”。就Meza醫生來說,他是好人,但在跑步作弊這件事上,他確實做錯了。好人也會犯錯,這是很正常的。以我的經驗,應對錯誤的最好辦法就是大方承認錯誤,然後改正(你看我在之前文章裡都認錯好多次了)。採取這種柔韌的姿態,自己才會變得更加強大,也卸掉很多負擔。相反,堅持“打死不認錯”的態度,或許能應付一時,長期來看只會讓自己更脆弱。

第三個視角是Murphy的。

一個普通人,秉承良心去做點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卻引發了不可預料的後果。Murphy的經歷並不罕見,看看我們周圍,許多專業技術人員不也有類似的遭遇嗎?

馬拉松作弊者被抓出後選擇自殺,那麼抓作弊的人做錯了嗎?

這時候應該怎麼辦?我想,起碼要做到幾點:

首先應當回到初心,判斷自己做的事情到底對不對,需要有個明確的回答。我很高興地看到,Murphy在最後的陳述中給出了堅定的回答:馬拉松作弊無論如何是不對的,違背了體育比賽的正直精神。

其次應當清楚,事情看上去的肇因和事情的結果,很可能沒有特別直接的關係。比如Meza醫生的悲劇裡,Murphy指出Meza作弊看起來是肇因,但網絡上洶湧攻擊的浪潮,以及Meza的落差感和心理承受能力,無疑是份量更重的因素。更何況,如果放開眼界看整個因果鏈,其實Murphy的文章並不是“第一因”,Meza在過去多年裡持續作弊才是真正的“第一因”。

最後,Murphy的危機應對給我很多啟發。Meza的死讓他難過、掉淚、不知所措,說明他對人有起碼的同情,即便他指出Meza作弊,也沒有把Meza當成敵人。然後Murphy選擇與網上隔離,把社交媒體賬號交給朋友打理,同時叮囑“一定不要放出對死者不敬的留言”,即便這樣,幾周之後他還選擇去看心理醫生。所有這一切,讓他能夠得體應對網絡的情緒,又保有自己的原則和良知,並在之後繼續反對作弊的事業。這,或許是整件事情最好的結果。

最後的最後,每次我提倡多讀點英文報道(而且還只是科技類報道),總有人來陰陽怪氣對留言,說來說去,無非就是“外媒瞎編亂造的例子還少嗎?有什麼好看?”

我只想提供一個現身說法:我的英語閱讀並不快,“馬拉松作弊”這樣的故事,我得心無旁騖看十分鐘才能看完。但這十分鐘的收穫,卻是看一百篇甚至五百篇“爽文”都不能比擬的。

堅持用優質信息沖刷自己的心靈,充實和愉悅就會陪伴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